受伤,可是是多襄丸,用不着自己拔刀,就把她小刀子打落地上。不管多强女人,手里没家伙也就没有办法。最后,终于如愿以偿,没杀死那男人,就把女乖乖地搞到手。
不杀死那男子,是,本不打算杀他,可是当撇开伏在地上号哭女人,向草丛外逃跑时,那女人却发疯似拖住胳臂,断断续续地哭喊:“你死,或是丈夫死,两个人必须有个得死,不能在两个男人面前,受这样侮辱,这比死还难受。两个人中,跟活下来个。”——她就是这样,边喘气边说。那时候,才下决心杀死那个男子(阴沉地兴奋)。
说这话,你们定以为比你们残酷。可是,那是因为你们没瞧见她那时两眼射出来火光,见那目光,觉得即使下子会被天雷打死,也必须将这女人做妻子,把她做妻子——这就是那时唯心愿。这不是你们所想下流色情,当时如在色情之外别无想念,早已脚把她踢翻,溜烟逃跑,那男子也就不会用他血来染红刀子。可是当在阴暗草丛中盯住女人脸色时,已料想到如果不杀死那男子,便不能离开那里。
要杀人,便堂堂正正地杀,解开他身上绳子,叫他同拼刀(落在杉树上那条绳子,就是那时忘记拿走)。那男子满脸通红,拔出腰刀,言不发,便怒火冲天地向扑来——这场恶斗结果,当然不必说。们斗二十三个回合,便刺穿他胸膛。第二十三回合,请不要忘记,直到现在还暗暗地佩服他哩,同交手,能够上二十回合,天下还只有他个人呢(高兴地笑)。
把男子杀死,回头去看女人,不知怎样——她已经不见。不知她逃到哪里去,在杉树林里到处找,在落着竹叶地上,不见她影子,侧耳听,只听到男子临死喘息。
可能在们开始动刀时,她已逃出去找人叫救命去。——想,现在得保自己命,把刀和弓箭抓在手里,立刻跑回到来时那条山路上。在那里,刚才女人骑那匹马,正在安静地吃草。以后事,就不用多说。只在进城时扔掉那把血刀——这是口供,反正这颗脑袋迟早得挂在樗树上,那便请判死刑吧(昂然态度)。
到清水寺来个女人忏悔
——当那穿蓝黑绸衫男人,将强*之后,回过头去嘲笑捆在树上丈夫。丈夫当然十分难堪,使劲扭动自己身子,可是身上绳子越勒越紧。站起身来,连跑带滚到丈夫跟前,不,还没靠近他身边,他便提起脚把踢倒在地上。这时候,见丈夫眼中发出股无法形容光,简直不知道要怎样说才好——直到现在想起这眼光还忍不住发抖。丈夫虽没开口,但从这眼光中,已传达他心里要说话。这不是愤怒,不是悲哀,而只是对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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