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十四年。第次见到你时候,才六岁。”
“天哪!们常常见面?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
“上次见到你时,你让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本淡蓝色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你可以自己留着。”翻到片用剪报做书签,这页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长串日期。起始为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纸,最后笔是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仔细数数,共有百五十二
家具。
:打开公寓门上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逐渐意识到,没有件衣服是全然干净。发掘出件放在干洗袋里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领带。四:穿上所有这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想今晚还是免吧。六:面对浴室里大镜子,居然看见身高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埃贡希勒6样子。琢磨着这位年轻女士究竟看穿过什样衣服呢?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衣服从未来进入她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疑团冲进头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电梯,在前门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纪录,可还是迟到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看到便如释重负。她朝招手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招呼她。克莱尔穿着袭酒红色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7手法表现出来波提切利8维纳斯:灰色明眸,翘挺鼻梁,像日本艺伎样精巧嘴唇。长长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香肩,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看,见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送过花。”
滑进包厢里,坐到她对面。神魂颠倒,这个姑娘认识,而且,还不只是与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
“什?”
“所有切。”说,“你知道不认识你原因?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想说是,知道……为什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来说,嗯,已经认识你很久。”
“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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