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为什不拿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份上,他有足够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样?”
“但他拿戒指。他有时间抓住她血淋淋手,硬把戒指撸下来。”
“也许撸下来不难,也许戒指不合手。”
“天老爷,不可能。问过那个可怜女人。她只看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
“是谁拿走戒指?”
“假设她戴去那儿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
“那又怎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怎知道是谁?”
“让们假设她戴着它去她被害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
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名拉长脸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不懂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件在们手上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枚不在们手上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你懂意思?”
“懂你意思。”—棒槌学堂·E书小组—
“福尔摩斯说,不叫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只是枚行踪不明戒指,这能证明什?”
“他为什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理由吗?”
“没有。”他说,“没他妈什。没有更好理由。你到底想说什?他担心戒指泄漏他身份?”
“为什不昵?”
“为什?”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道德高尚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大不。”
“她钱包里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说。”
“是谁拿?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做。散置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时候做。”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那个?”
“它不见。”
“对。”
“哪儿去?”
“跟浴缸塞环去同个地方,冲进他妈下水道去。怎知道它跑哪儿?”
“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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