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可不确定毛巾是否真脏,马修。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
“他把她砍得血肉模糊,喷得满墙是血,你以为他会不洗澡就走?”
“猜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拿回家当纪念品吗?他是有原因。”
“好吧。”他片刻沉默,“精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是说他认识她,而且有杀她理由。你无法确定这点。”
“不过不定是砍刀。是类似砍刀东西。”
“他让她脱光,然后残忍地砍死她。他弄得满墙是血,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你什时候听说过这样职业杀手?”
“谁知道那个皮条客雇哪种野兽?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下手要狠,杀鸡儆猴。谁知道他打什主意?”
“然后他又雇调查。”
“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马修。但是——”
“不会那不像话。”
“昨晚你就是那不像话。”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份上。已经解释过昨晚事。”
“这不是买凶杀人,”说,“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
“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
登记记录,但必须有个戴警徽让他们去干才行。”
“然后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记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琼斯先生,然后就可以比较他印刷体签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线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里。有线索后该怎办就不用来教你吧。”
他又陷入沉默。
“不知道,”之后他说,“听起来希望渺茫。”
“他为什让她去旅馆?”
“因为他在那儿等着。他
“也不可能是疯子干。是正常人发狂后干,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
“你怎知道?”
“他过于仔细。登记住宿时用印刷体签名,还把脏毛巾并带走。那家伙刻意不留下任何实质性证据。”
“还以为他用那毛巾包砍刀呢。”
“他何必那做?洗过砍刀后,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盒子里就行。再说,如果他真把它包在毛巾里,可以用干净毛巾。他没必要把用过毛巾起带走,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毛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根毛发、块血渍——他知道自己或许会被列为嫌疑犯,因为他知道有什事会把他和金联系起来。”
“相当肯定。”
“为什?”
“雇来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疯狂。他怎杀死她?大砍刀砍六十次?”
“想是六十六次。”
“那就是六十六次。”
“也许是。”
“坦白说,这是浪费时间。”
“不会浪费太多时间。也不是那希望渺茫。乔,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话,你就会去做。”
“不知道。”
“你当然会这样。你认为是买凶杀人,或是疯子干。如果是买凶杀人,你就不想处理。如果是疯子干,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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