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银行,把五百元报酬中些存进户头,剩下换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额钞票。来到圣保罗教堂,想赶紧捐掉那五十元。但那儿正在做弥撒。
又来到第六十三大街基督教青年会,结果听到最沉闷演讲。觉得这位演讲者把他自十岁起喝每杯酒都提到。他以种单调声音足足嗡嗡四十分钟。
会后,在公园坐下,在路边摊上买个热狗吃掉。三点左右,回到旅馆,打个盹,四点半左右再次出门。买份《邮报》,拿着它拐过街角走进阿姆斯特朗酒吧。买报纸时肯定瞟见大字标题,只是没有在意。坐下来点杯咖啡,然后看第版,那条新闻就在那里。
应招女郎被剁成肉
点什。不会说自己是酒鬼,因为已经不是,但可以谈到这是戒酒第七天,或者说来这儿感到很高兴之类话,但轮到时,还是那句老话。会后当把折叠椅送回它们堆放地方时,吉姆走过来。他说:“你知道,们有伙人每次散会后都会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为逛逛,聊聊。起来怎样?”
“呃,很愿意去,”说,“但今晚不行。”
“那就改日吧。”
“好,”说,“听上去不错,吉姆。”
其实可以去。并没别事可做。结果,去阿姆斯特朗酒吧,吃汉堡包和片奶酪面包,喝杯咖啡。本可以在科布角吃这些东西。
嗯,星期天晚上总是喜欢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那里人不多,只有些常客。吃完后,拿着自己咖啡杯走到吧台前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个叫曼尼技师以及个叫戈登音乐家聊会儿。甚至都没想到要喝酒。
回家上床。早晨醒来满心惶恐,或许是某个已想不起恶梦造成。尽量不去想它。洗完澡刮完脸,不祥感觉仍在。
穿上衣服下楼,把包脏衣服留在洗衣房,并把件西服和条裤子送到干洗店。吃完早餐后,开始读《每日新闻》。他们个专栏记者访问格雷森区被乱枪射死那个少妇丈夫。他们刚搬进那座房子不久,那儿是他们梦寐以求房子,他们可以在那个体面社区过上体面生活。然而,那两个亡命之徒偏偏选中这座房子避难。“就好像上帝手指正好指向克莱尔·里兹克。”那个专栏记者写道。
在“都会简讯”专栏,看到鲍厄里区有两个流浪汉在阿斯特广场地铁站大打出手,为只是他们中人在垃圾桶里找到件衬衫。其中个用八英寸长折叠刀将另个刺死。死者五十二岁,凶手三十三岁。想,要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地铁站,那报纸是否还会报道。他们在鲍厄里区廉价旅馆里互相残杀已不足为奇。
继续翻阅报纸,仿佛在找什,那种朦胧预感仍萦绕不去。微微觉得有些宿醉未醒,但又提醒自己昨晚并未喝酒。这是戒酒第八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