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查尔斯流露出惊讶神色,于是告诉他:“在他办公室里找到那本书,读过,也同意你看法。那是衍生品,是垃圾,但它起码言之有物。那是他对社会看法——文学阶层传统价值观是如何腐烂,没有这些价值观,这个国家其余人就会滑入某种道德和文化深渊。这是他主要观点。只是他没看明白,这本书永远都不会出版,永远不会供人翻阅,因为它不是佳作。他相信,这就是他生来注定要写东西,他责怪阿提库斯·庞德挡他道,毁掉他切。你知道是梅丽莎·康威最先建议他尝试侦探小说吗?”
“没有。她从来没和说过。”
“这就是他和她离婚原因之。”
“那些书让他发大财。”
“他不在乎。他先是有百万英镑,然后有千万英镑,他原本还可以拥有亿英镑;但他并没有得到他想要尊重,成为人们认可伟大作家。虽然这些听起来很疯狂,但他并不是唯个有这种想法成功作家。看看伊恩·弗莱明[2]和柯南·道尔。甚至是A.A.米尔恩[3]!米尔恩不喜欢小熊维尼,因为它太受欢迎。但认为艾伦与他们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从开始就讨厌庞德。从始至终,他就本都不想写。出名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庞德。”
更容易。们俩认识很长时间,决心文明地解决问题。可仍然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想,查尔斯会给洛克警司打电话自首。
把酒杯递给他,在他对面坐下来。“想,们还是按老规矩,你来告诉发生什事,”查尔斯说,“不过,如果你愿意话,们任何时候都可以调换过来。”
“你不打算否认吗?”
“知道这完全没有意义,你已经找到缺失那几页。”
“你原本可以把它们藏得更小心点,查尔斯。”
“你是说,杀他,是因为他不想再写?”
“不是,查尔斯。”从手提包里掏出包香烟。让办公室规章制度见鬼去吧。们现在可是在聊桩谋杀案。“们马上就会说到你为什要杀他。
“以为你不会看到。必须要说,你出现在办公室里,很惊讶。”
“见到你也很惊讶。”
他举起酒杯,讽刺地与干杯。他是老板,导师,是教父般人物。真不敢相信,们会有这样场谈话。尽管如此,还是开口……并不像希望那样,但终于戴上侦探帽子,而不再是那个编辑。“艾伦·康威憎恨阿提库斯·庞德,”说,“他认为自己是名伟大作家——像萨尔曼·拉什迪,大卫·米切尔那样——个让人们肃然起敬作家。而他所做却是提供粗制滥造畅销作品,那些侦探小说让他大赚笔,可他却瞧不起自己。他给你看那本书,《滑梯》——那就是他真正想写东西。”
“那东西很可怕。”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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