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隔壁桌人能听见吗?”亲眼见过餐厅布局。两桌客人
“说晚上好。问他还记不记得。”
“还有呢?”
“他不记得。或者是他假装不记得。提醒他,们在德文郡见过面,他很好心地读过小说。是谁,指是什,想他心知肚明。于是,紧接着,他发脾气。‘到这儿来不是和服务员说话。’就撂下这句话,是他原话。他让别挡住道。他压低声音,但很清楚如果不小心他会怎做。还是刚才那句话——他是成功人士,开着豪华车,在弗瑞林姆还有栋大房子,不值提。他是这里会员,而只是个服务员。需要这份工作,有个两岁孩子要养活。所以咕哝句抱歉,然后就走开。灰头土脸地离开让胃里很难受,但是能有什选择?”
“听到他死,你定很高兴吧。”
“你想要听实话,苏珊?很高兴,简直不能更开心,要是……”
有好创意,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
“你有写过其他小说吗?”问道。
“现在在写部。但不是侦探小说。现在已经不写那个类型。写是本童书。现在已经有孩子,感觉应该这做。”
“但是你还留着《死神在踏步》。”
“当然。保留写过所有东西。知道有天赋。凯伦热爱写作品。而且,有天……”
他没有说下去,但是还是追问道:“要是什?”
“没什。”
但们俩都明白他是什意思。递给他名片,他装进上衣口袋里。他抽完第二根香烟,把烟头捻灭。
“能最后问你件事吗?”们往回走时候,问他,“你说艾伦在和人争吵。你没有听见他们在吵什吧?”
他摇摇头。“离得不够近。”
“把它发给。”在手提包里摸索,掏出张名片,“所以,当你在餐厅里看到他后,发生什事?”问道。
他在等递给他名片。这对他来说无异于线生机。身处象牙塔中,而他在外面。知道很多新作家都抱着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出版商与他们不同,比他们更加聪明,更加成功,而实际上们不过是踯躅前行,希望月底时候还有份工作。“走出厨房,”他说,“端着九号桌两道主菜和道配菜。看到他坐在那里,在和人争论什,惊讶不已,愣在原地。盘子很烫,隔着餐巾还烫手,然后就没端稳。”
“然后呢?听说艾伦走到你身边。他很生你气。”
他摇摇头。“事情并非如此。清理地狼藉,给厨房下个新订单。不确定自己想要回到餐厅,但是别无选择——而且至少不用招待他那桌。总之,等后来注意到他:康威先生起身去厕所,他正好从身旁经过。原本不打算说什,但是看见他离这近,近在咫尺,情不自禁。”
“你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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