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德·李目光灼灼地看着,棕色眸子里时间怒火汹涌,“你想让说下去吗?”
“是,拜托告诉吧。”
“好吧。”他把香烟放到唇间,用力地吸口,烟头火星亮起来。“小时候非常喜欢看书,”他说,“从学生时代开始,就直想成为名作家。在格拉斯哥以东布里奇顿上学,在那样所学校,你不能承认有这类想法。那是个可怕、该死地方,如果你去图书馆,他们会说你是怪胎。可不介意。每日手不释卷,孜孜不倦地阅读。间谍小说——汤姆·克兰西[2]、罗伯特·鲁德鲁姆[3]作品;还有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喜爱斯蒂芬·金作品,但是最中意还是侦探小说,怎读都不厌倦。没有上过大学或接受过同等教育。唯想做就是写作,苏珊,和你说,有天定会实现。正在写本书。现在做这份工作只是为支撑坚持下去,直到实现梦想。
“但问题在于,事情从未如所愿。当开始写作时候,就在脑海里构思这本书。知道想要写什。有想法,也有角色,但当落笔把它们写到纸上,却七零八落不成文章。次次地尝试,坐在那里,盯着稿纸,然后重新来过。能翻来覆去地写五十遍,可还是无济于事。总之,几年前,看过则广告。那些人会在周末授课帮助新手写作,有个班可以报名——只不过要大老远跑到该死德文郡去。但它课程主要围绕犯罪小说创作。价格并不便宜。花七百英镑,但那时已经攒够钱,认为值得试,所以就报名参加。”
探过身去,把烟灰弹进提供尘不染银制容器里。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
“们被集合到个偏僻农舍里。”李继续说道。他站在那里,双手握拳,就好像他之前直在排练,仿佛这就是他上台表演那刻。“们这个组有十个人。他们中有几个纯粹就是蠢货,还有两个女人,自以为高人等。她们之前在杂志上发表过小说,所以非常自以为是。你也许时常会碰见这种人。不过,剩下人都还不错,真很喜欢与他们待在起。你知道吗,它让意识到,不只有,大家都遇到同样苦恼,们因为同样目聚集在起。有三位导师教授这门课程。艾伦·康威就是其中之。
“觉得他很出色。他开着辆漂亮汽车,是辆宝马。他们给他单独安排个小房子住。其他人都需要和别人合住。但他还是与们打成片。他真知道自己在讲什,当然,他靠阿提库斯·庞德系列赚大笔钱。去上课之前,读其中几本。喜欢他写东西,它们和想写东西也没有太大区别。们白天听课,接受辅导。们还起吃饭——其实,小组中每个人都必须要帮忙做饭。晚上大家聚在起畅饮,聊天放松。那是最难忘时光。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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