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许已经想过,编辑二十年侦探小说,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卷入桩谋杀案。艾伦·康威没有z.sha。他去塔楼上吃早餐,有人把他推下去。这难道还不明显吗?
两个很熟悉他人,他律师和他姐姐,坚称他不是那种会z.sha人。而他日记表明,他死前还兴致勃勃地安排好之后日程:购买剧院门票,安排网球比赛,与人相约吃午餐。似乎这也证实他并非z.sha。他结束生命方式,既痛苦又充满不确定性,让人感觉不对劲。而那些嫌疑人早已排好队,等着在最后章担任主角。克莱尔曾提到他前妻梅丽莎,还有他邻居约翰尼·怀特,位与他曾有过节对冲基金经理。甚至她自己也和他发生过争执。詹姆斯·泰勒动机最明显。艾伦在他打算签署新遗嘱前天去世。詹姆斯也能进入这栋房子,而且他知道,如果阳光明媚,艾伦会在屋顶上吃早餐,而八月天气直都很暖和。
开车回家时候,脑子里冒出这些想法,但还是消化好阵才接受事实。在本侦探小说里,当名侦探听到某某史密斯先生在辆火车上被砍三十六刀或是被人斩掉脑袋,他们很快就接受事实,觉得这是件再自然不过事。他们打包好行李,然后出发询问,收集线索,最后逮捕。可不是侦探,是名编辑,而且周以前,熟人中没有个人离奇死亡。除父母和艾伦,认识人都活得好好。当你想到这件事时候会感觉很奇怪。书籍中和电视机里有成百上千起谋杀案。如果没有它们,叙事作品很容易被淹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几乎看不见它们踪影,除非你正好没选对住地方。为什们对谋杀案这着迷,是什在吸引着们——犯罪,抑或是破案?们会不会对杀戮本身有种原始渴望,因为们自己生活是如此安全舒适?在心里默默记下笔,去查查艾伦书在洪都拉斯(世界谋杀之都)圣佩德罗苏拉[1]销量。也许,那里人根本没有读过他书。
切都归结于那封。没有告诉任何人,查尔斯把那封送到警局之前,已经复印份。回到家,就把它拿出来,再次仔细阅读。记得那封有个异常之处——件是手写,而封上字却是打印,恰恰与阿提库斯·庞德在派伊府邸发现那封情况相反。马格纳斯爵士生前收到封打印好威胁,而封上字是手写。它们分别有什含义?还有,如果把两件事联系在起,有没有什没发现更深含义或是某种规律?
那封是艾伦在常青藤俱乐部交稿后第二天寄来。尽管查尔斯打开它时撕掉部分邮戳,但真后悔当时没有再查看那枚封,看看它是从伦敦还是萨福克郡寄来。无论是从哪里寄来,可以肯定是,它是艾伦亲笔所写——除非是有人用枪指着他脑袋逼他写。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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