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提库斯·庞德从未学过驾驶。他不是那种墨守成规老古板。他关注科学最新进步,也不会犹豫尝试——比如,在治疗他疾病时。然而,让人措手不及变化节奏却让他禁不住担心,忽然之间,形状各异、尺寸多变各类机器就涌进人们视线。随着电视机、打字机、冰箱、洗衣机变得随处可见,甚至连田埂上都布满电缆塔,他有时候就会想,对于饱受生命考验人性来说,这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些还不为人知代价。毕竟,纳粹主义本质上就是台机器;所以,他并不急于融入新技术时代。
因此,当他向必然趋势低头,在同意自己需要辆私家车后,他就把这些全部交给詹姆斯·弗雷泽处理。詹姆斯·弗雷泽出趟门,开着辆沃克斯豪尔维洛斯四门轿车回来,就连庞德也必须承认,他选车眼光很好;稳固,宽敞。弗雷泽当然像个孩子样兴奋不已。那辆车配置有六缸引擎,启动并加速到六十迈全程只需二十二秒。冬天,车上加热器还可以融化挡风玻璃上结冰。庞德也高兴,不过只是因为这下他就能去他想去地方——还有,它那沉静而低调灰色外观不会让他到来过于引人注目。
由詹姆斯·弗雷泽驾驶着那辆沃克斯豪尔,从伦敦出发路马不停蹄地赶来,三个小时后终于停在派伊府邸门外。石子路上已经停两辆警车。庞德下车,活动下腿脚,很高兴终于从那个有限空间被释放出来。他不慌不忙地打量着面前府邸,欣赏着这座宏伟、优雅,英伦感十足建筑。他立刻就判断出,这幢宅邸已经传家族几代人。任凭时间洗礼而岿然不动,周身散发着种笃定气韵。
“丘伯在那儿。”弗雷泽咕哝句。
警探熟悉面孔出现在大门口。弗雷泽在他们出发前给他打过电话,丘伯显然是在等候他们。他身材发福,整个人兴致勃勃。他留着奥列弗·哈台[1]标志性小胡子,穿着套不合身西装,西装里面是他妻子新织淡紫色毛衣。他又胖,这是他贯给人印象。庞德有次评价他“长张像是刚饱餐顿美味佳肴脸”。他跃过门前几级台阶向他们走来,显然很高兴见到他们。
“庞德先生!”他大声喊道。他总是用德语称呼他“先生”,就好像在不经意地暗示庞德,他在德国出生是他性格上某种缺陷样。毕竟,他也许是想说:不要忘谁是战争中赢家。“得到你消息,十分惊讶。你不要告诉,你还和马格纳斯爵士有交情。”
“完全没有,警探,”庞德回答,“从来没有见过他,是从今早报纸上得知他死讯。”
“那是什风把你吹到这里?”他目光转向詹姆斯·弗雷泽,仿佛是与他初次见面。
“个奇怪巧合罢。”事实上,弗雷泽却时常听侦探说世上没有巧合。
在《犯罪调查全景》某章里,他表达他对巧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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