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红酒,包家庭装烤干酪玉米薯片配罐萨尔萨辣酱,旁边放着包烟(知道,知道,吸烟有害健康);雨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玻璃窗;还有本书。
还有什比这更惬意吗?
在畅销海内外“阿提库斯·庞德系列丛书”中,《喜鹊谋杀案》位列读者最受欢迎榜第九位。第次翻开这本书是在八月个阴雨绵绵晚上,那时它还只是份打印稿,而工作就是在出版前编辑稿件。起初,迫不及待地想要睹其精妙。记得,回到家里,就径直冲进厨房,从冰箱里翻出几样食物,放在个盘子里。脱掉衣服,任由它们滑落在地,反正这间公寓也和猪窝样。洗完澡,擦干身体,套上件宽松肥大T恤,上面印着只硕大小鼠波波[1]图案——这件衣服是在博洛尼亚书展[2]上别人送给。现在上床睡觉还为时尚早,但是打算躺在床上看这本书。床单皱巴巴,昨晚睡过之后就没再整理。不总是这懒散,是因为男朋友要离开六个星期,独自生活这段日子里有意降低标准。乱糟糟团莫名能给人带来十足安慰,尤其是没有其他人在旁抱怨时候。
其实,讨厌那个词:男朋友。尤其是用它形容个五十二岁、离过两次婚男人。烦恼在于,英语这门语言没有提供符合类似情况替换词。安德鲁不是搭档,们之间也没有非常频繁地见面。情人?另半?这两种说法都让忍不住皱起眉头,理由各不相同。他是克里特岛[3]人,在威斯敏斯特公学[4]教授希腊语,在麦达维尔[5]租间公寓,离住处不远。们也曾讨论过同居,但担心会毁掉这段关系;因为虽然有间衣橱塞满他衣服,很多时候他却不在身边。今天便是这样个日子。安德鲁趁着学校放假,回家陪伴家人。他父母、寡居祖母、两个未成年儿子,还有他前妻弟弟,他们全都住在同个屋檐下,以希腊人似乎乐在其中某种复杂家庭组合方式生活在起。他要到星期二,学校开学前天才能回来,要等到下个周末才能见到他。
就这样,独自人待在伏尾区公寓里。公寓位于栋维多利亚式建筑底层地下室上方,步行约十五分钟就能到达海格特地铁站。这大概是购买东西中唯明智选择。喜欢居住在这里,清净、舒适,虽然需要和住在二层编舞指导共用个花园,不过他总不在家。当然,家里书简直太多。书架上每寸空间都占得满满当当。书摞着书,书架被压得微微有些变形。虽然尽量不在家里工作,但还是把第二间卧室改成间书房。安德鲁住在这里时候,使用书房频率要高于。
打开红酒,拧开萨尔萨辣酱,点上根香烟,开始阅读这部书稿,也就是你接下来要读到内容。但是在你开始之前,必须要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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