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何修仍然有点不好意思,背转过身,右手拿毛巾摁在头上,靠大力搓头发来缓解心里焦虑,“你读英语吗。”
“跟着你随便读读。你口语好听,也挑不出什毛病。”叶斯叹口气,把那张纸又扯过来,“第二段里头那个,pre……preva什玩意,那是哪个词啊,你给写下。”
何修嗯声,右手摁着头发,左手接过笔在纸上随手写下那个单词,又顺手标注释义。
prevalent,adj.,流行、广传
“这个意思啊。”叶斯拿着纸看看,又啧啧感慨,“你左手写字可以啊,感觉比右手写得还要帅气。”
“thisattitude,thatnothingeasierthanlove,hascontinuedbetheprevalentideaaboutlovespitetheoverwhelmingevidencethhardlyanyactivity,anyenterprise,whichstarted……”
叶斯听两句,感觉不像是平时英语听力播放那些衬衫价格是几镑十几便士,而是像首诗似,主题竟然还是说“爱”。
但这个说爱说有点复杂,遍听下来没太听懂。
叶斯正想往回拖下进度条,就听何修突然换上中文,用和刚才样平静声音在耳机里说道:“这是弗洛姆《爱艺术》选段,非常适合用来做听力练习。hascontinuedbe、inspiteof、tothecontrary,这几个都是平时听力经常挖空短语。至于prevalent这个词有点超纲,但去年模考到,也可以留意下。”
卧槽。学神精神闪闪发光。
“不是同种体。”何修笑笑,“小时候学书法,右手练楷书,用来考试写作业。左手练行草比较多,随便写着玩。”
叶斯咂咂嘴,这话要是别人说,他会立刻给对方打上装逼狂标签赶出去,但何修说他就点脾气都没有,只觉得心服口服。
“太强。”叶斯深吸口气叹出,在那张纸上弹弹,又感觉这个字体看着有点眼熟。
“你去洗吧。”何修说,“没用太多热水,看还有五十度。”
“够用。”叶斯随手把
叶斯原本那点乱七八糟心思被何修打败,立刻拉开床头柜翻纸和笔出来,把刚才何修说到那几个短语记下来,又在嘴里念叨几遍。
浴室里水声停住,何修用干毛巾把头发上水分擦干,穿着条叶斯睡裤和自己黑背心走出来。
他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推开门却发现叶斯正趴在床上戴耳机跟读英语,读那段就是他之前给叶斯录。
叶斯读不太连贯,但很认真,头顶常年炸着呆毛都软乎乎地趴下去,全神贯注地陪着主人起学习。
读完整段,叶斯才抬起头摘下耳机,“你洗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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