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梧愣,“嗯?
说来很怪,这家笔千梧直用,分手后这些年也买过很多根相同型号。
但总没有这根用着趁手,只有这根,握在手里就觉得是自己笔。
他用这根笔随手画过无数个江沉。
但江家出事后,就再没画过。
那时江沉毅然决然放弃法律理想回去收服趁乱反骨护卫军,千梧非常不理解,尤其在无数次半夜看他带着醉意撞开公寓门,冲进厕所呕吐。
大那个怀里抱着小,大概是妈妈抱着孩子起熬不住死去。
家里没有半点腐烂粮食痕迹,唯独墙角有细碎骨头,凑近看,有似鼠尾细长又风干断成截东西,大概是老鼠尸骨。
“瘟疫。”千梧轻声喃喃,“瘟疫屠村。”
壮壮娘用良知从瘟疫手里交换下自己命,但最终也要还清这笔债。
千梧忽然觉得很压抑,他离开房间,随手解开衬衫领口两粒扣,在荒败田野里深深透气。
也需要练练。”
千梧确实讨厌血腥,而且他本来也打算再走走,解清当年发生事。
“在外不要乱吃东西。”江沉叮嘱道:“控制住自己。”
千梧冷漠看他眼,“挑食,不用操心。”
*
努力扶持着破败将门元帅公子,需要时不时出现在他从小最讨厌那些宴会上,在各种议员间眉开眼笑地周旋。
碰到那些早就想要把女儿介绍给他认识,甚至是自己想和他交往人,他也推拖不得,只能笑着放下酒杯说,“无论之后如何,或许今夜能邀请您跳支舞。”
然而回家后,他脱下礼服,露出身上青紫淤痕。那是赴会前在兵营里和那些匪里匪气军官摔打出。
千梧看得心碎,他终于在某天深夜忍不住抱着江沉低声哀求道,们放弃好不好,爸妈生前都不舍得用江家荣耀绑架你人生,为什他们走后你却要这样折磨自己。
然而江沉用酒醉眼神看着他,片刻后却说,“你是不是答应要帮琼斯中将画幅给他小女儿生日画?”
手揣进口袋,忽然触碰到杆纤细而坚硬东西。
是江沉直为他带着铅笔,这几天他总饿,时不时就要叼着,就没急着还回去。
摸到那根笔瞬,心里压抑和荒凉又模糊掉,好像能见到江沉那本正经样子。
千梧无意识地勾勾唇角,把那根笔拿近眼前,指腹轻轻摩挲着“千梧专用”那四个小字,在熹微晨光中细细地看着。
岁月没有使这根笔蒙受半点委屈,它还是如当年样鲜亮潇洒,某个指挥官大概常常掏出来抚摸保养,笔杆上带着股温润光泽。笔尖搭在纸上,能划出世界上最美妙而温柔沙沙声。
村子里人很少。
女人家附近也有很多破败无人居小木房,玩家们前面都在忙着搜集食材,从没去看过。
千梧随便挑两家进。
清晨光线熹微,顺着墙板缝隙射入房子,照亮空中飞舞灰尘。
他走进里屋,在墙角发现两具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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