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杀落单马都会被报复,杀掉头
“难怪这边什猎物也没有,原来这里是这群野马地盘。”看着草丛对面野马,戈轻声道。
和沿途不缺吃喝其他人完全不同,玛隆和戈可是路上什也没有猎到,幸好路上不缺冰雪他们还有水喝,不然早就倒下。
“怎样?可以吃马肉吗?听说马肉也很好吃啊!”和面容严肃戈不同,玛隆可是脸兴奋,眼中都冒光!
“这是齐洲高原野马,它们可和你知道马不同。”看着前方马群,戈放慢呼吸:“它们是这片无人区最凶猛生物之,对于其他物种几乎是无差别攻击。”
“这凶悍?!”玛隆咂舌:“那怎办?们撤退?”
乌迪勉强也算个吧。
“不过们有雪橇情况下,速度应该算是所有人里最快吧?毕竟玛隆又不会做雪橇,戈……看起来就不会。”晚上休息时候尼鹿还是会变成人形,坐在火堆旁,他看着周围片漆黑张望——周围仍然没有戈或者玛隆身影。
事实证明,戈和玛隆确实不会做雪橇,但是他们俩会打架!不,是打猎!
旅途第三天,就在宫肆在半山腰上吭哧吭哧做雪橇功夫,戈和玛隆遇到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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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着前方,戈几不可查摇摇头:“撤退是不可能,们已经耽搁太久时间,会遇到野马群,们八成还走错路,不能撤退,非但不能退,们还要猎下这批野马。”
“批?”玛隆眨眨眼,怀疑自己听错:“匹就行吧,们找匹落单野马下手?”
“不可能,别说野马轻易不落单,就算们杀落单野马,只要们身上还有那匹野马味道,其他野马会找们寻仇。”戈道。
“这还是马?你说怎办吧。”他没辙。
转头看向他,戈低声道:“找到这批野马中头领马,当着所有野马面杀它。”
没错,玛隆没有找到艾敏,可是他找到戈。
两个人都不算十分认路类型,其他人行驶在正确通往目地道路上时,他俩已经跑偏,然后两个方向感都不算好人走在起,越走越偏,他们遇到这片地区最可怕生物。
是,这片地区最可怕生物不是熊、不是山地狼、而是野马,确切地说是野马群。
生长在齐洲广阔无人区,野马是这片区域最大团伙,它们从来都是聚群而居,头公野马为首,率领着其他野马每天去不同地方饮水吃草,大概是这片土地真非常荒芜过,和其他地方马不同,这里野马居然是杂食性,植物缺乏情况下,它们还可以吃肉,它们牙齿很尖锐,连厚重熊皮都可以咬开,不过它们武器可不是它们牙,而是蹄子,遇到敌人,野马群就将敌人围起来,踢皮球样用蹄子踢打敌人,在它们围攻下,再皮厚敌人都受不住,能被踩成张皮!
又累又饿脚还疼,玛隆和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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