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庚哼着小曲,带着贴身护卫,走向最宠爱小妾房间。
刚推开房门,他当即愣住,因为桌旁坐着位脸戴面具,身着玄袍神秘人。
他面具乃是常见“元始天尊”,目光幽深,正盯着自己!
孟奇冷哼声:“但更讨厌别人欺瞒。”
他目光锐利,直刺乞丐双眼,让他浑身打个机灵,猛地跪下:“大爷饶命,小没做什,只是恰好知道这具尸骨来由,看到红光后才贸然前来。”
“你知道他来由?”孟奇皱眉道。
乞丐语速极快:“是,小每日在乱葬岗游荡,寻找有价值物品,换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尸体来,小都会去看看,除非对方身手极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夜里,小饥肠辘辘,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单野狗吃,忽然发现陈府两名家丁悄悄抬着这具尸体上来,匆匆挖个坑埋下后仓皇而去,再之后,这具尸体被野狗啃咬,几经变迁,只留下几根残骨。”
成白骨,身上没有丝腐烂布条,而且骨头不全,只得寥寥几根。
沾染着泥土白骨正亮起层血光,昭示着主人身份。
粗粗看,浅坑和尸骨都没有线索遗留,似乎得找精于召魂高手方能突破阻碍,可金离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飞魄散,无法召出!
“出来。”孟奇突然开口,声音在阴森安静只有犬吠乱葬岗传得很远。
咕咚,株槐树背后滚出道人影,破烂毡帽,补丁棉袄,浑身恶臭,乃长期在乱葬岗寻觅尸体身上有用物品乞丐。
“陈府?”孟奇沉稳问道。
乞丐毫不犹豫回答:“陈长庚陈老爷陈家。”
怎会是他们……孟奇顿觉不解,陈长庚也就是个附近出名人物,像地主员外胜过江湖人士,家族里最强不过九窍,凭什能杀掉有所预感金离?
……
陈府。
“大,大爷,饶小吧,小只是看到这边有红光冒出,才过来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释。
他脸庞黑乎乎,满是泥土,让人分辨不出年纪,但从身体和声音判断,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炼变天击地大法孟奇对别人精神状态变化很敏锐,尤其对方实力远远不如自己情况下,更是有直窥心灵之感。
他察觉到乞丐情绪异常,沉声道:“还没问,你求什饶?莫非此地与你有关,做什不可告知之事?”
“你们这种江湖人士不是特别讨厌别人窥探吗?所以才求饶。”乞丐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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