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屈氂也道:“霍令君之言,吾甚以为是!”
“就连秦法也知道,百姓有债,不得强逼,用强者则必论法!”
在秦律之中,有条叫:百姓有债,勿得擅强质!
可惜,这条法律,在汉季被废黜。
因为当初,当政黄老学派觉得这很不好。
像西汉这样,个寻常布衣,只要运气足够好,本人又有手腕,就能在短短十几二十年内,成为坐拥数万万訾产大贾例子根本就没有。
而张越当然也清楚,高层权贵之中,对这样情况不满人,到处都是。
而这是他可以利用地方!
他看着众人,轻声道:“何故临淄城中,数十家子钱商人,放贷万万,利息九出十三归,甚至八出十六归者比比皆是,而国法却不能治?”
“是汉法太仁,还是彼辈以为国法无用?”
甚至两者之间惩罚力度完全不同。
列侯触犯相关法律,告个准。
就连诸侯王,只要被举报核实,轻则削县,重则论罪。
而民间子钱商人和地主高利贷,则通常不会有人过问。
这就形成个悖论,也让很多列侯很不爽。
“钱问题,诸公不必担心,至少不必担忧移民费用!”张越轻笑着道:“国家法度,残民者死,就连列侯,矣发现,事国人过律,必诛!”
这也是汉代特点。
对小农经济保护,在法律层面上,已经做到封建时代最好程度。
特别是在限制高阶贵族盘剥和奴役人民方面,真是无孔不入!
任何人,哪怕是外戚,只要被发现,其盘剥人民,超过法律规定底线,肯定会被廷尉追究!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现在,法律却规定不许逼债,这怎可以?
也因此,公羊学派上台后,屡屡呼吁,要求国家重新制定条保护百姓欠债无法偿还时,避免其被债主奴役和控制全新法律。
只是,
“公等皆国家重臣,必知若长此以往,恐怕国将不国道理!”
刘屈氂听着,回头看看霍光。
然后,他们两个人神色,下子就肃穆起来。
在现成政绩和政治诉求面前,他们两个瞬间就抛弃青州、扬州和徐州所有商人。
特别是霍光,他几乎没有考虑,就道:“侍中所言极是!国法不恤列侯,何况商贾贱籍之人?”
明明民间比他们做还过分人都有,为什国家就揪着自己不放?
刘家药丸啊!
所以,到东汉反过来。
权贵们肆无忌惮,而民间商贾们,若没有靠山,就根本蹦跶不起来。
大商贾,必是豪族。
自高帝以来,失国列侯里,有超过三分之,是因为盘剥人民、伤害人民和放贷利息过高而被免。
而剩下三分之二里,有七成是死于元鼎四年酌金罢候。
其他人,则是绝嗣、谋反或者卷入大不敬案子。
由此可见,国家对贵族管控和限制。
但在民间商贾地主盘剥人民方面,就做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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