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满身如练月光,背负把七弦古琴,琴身比寻常古琴要窄,通体乌黑,木色柔和。
这男子束着条云纹抹额,肤色白皙,俊极雅极,如琢如磨。眼睛颜色非常浅淡,仿若琉璃,让他目光显得过于冷漠。神色间有霜雪之意,是近乎刻板派肃然,即便是看见魏无羡现在这张可笑脸孔也无波无澜。
从头到脚,尘不染,丝不苟,找不到丝不妥贴失仪之处,饶是如此,魏无羡心里还是蹦出四个大字:
“披麻戴孝!”
真真是披麻戴孝。任各家把姑苏蓝氏校服吹得有多天花乱坠评其为公认最美观校服、把蓝忘机誉为多举世无双百年难得遇美男子,也扛不住他那脸活像死老婆苦大仇深。
用力,纸片蹿起火焰,在阴灵尖叫声中烧成灰烬。
江澄森然道:“打断他腿?不是告诉过你吗,遇见这种邪魔歪道,直接杀喂你狗!”
魏无羡连驴子也顾不得牵,飞身退后。他本以为时隔多年,就算江澄对他有再大恨意,也该烟消云散。岂料哪有这便宜,非但不消散,反而像陈年老酿样越久越浓,如今竟已经迁怒到所有效仿他修炼人身上!
有人在后护持,金凌这次出剑愈加凶狠,魏无羡两指探入锁灵囊,正待动作。道蓝色剑光闪电般掠出,与金凌佩剑相击,直接将这上品仙剑金光打得瞬间溃散。
倒不在于佩剑高下,而是持剑者之间实在实力悬殊。魏无羡原本算好时机,却不想被这道剑芒扰步伐,个踉跄,扑地,正正扑到双雪白靴子之前。僵片刻,他缓缓抬头。
流年不利,冤家路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蓝忘机语不发,目不斜视,静静站在江澄对面。江澄已算是极为出挑俊美,可和他面对面站着,竟也逊色几分,浮躁几分,扬着边眉毛道:“含光君还真不愧那‘逢乱必出’美名啊,怎今天还有空到这深山老林里来?”
如他们这般身份世家仙首,般是不屑于理会品级过低邪祟猎物,而蓝忘机却是个例外。他从来不挑择夜猎对象,也不会因为这个妖魔鬼怪不够凶悍、杀没什名声而不来。只要有人求助,他便会到,从他年少时
首先映入眼帘,是道如凝冰般晶莹剔透修长剑锋。
百家之中,这把剑可谓是大名鼎鼎,魏无羡也在并肩作战和拔剑相向时领教过无数次它威力。剑柄乃是以经过密法炼制纯银所锻造,剑身极薄,澄澈透明,散发着冰雪寒气,却削铁如泥,因此整把剑看似轻灵,似有仙气飘逸,实则极有分量,等闲之辈甚至根本无法挥动。
——“避尘”。
剑锋倒转,魏无羡头顶传来铮然声入鞘之响。与此同时,江澄声音远远传来:“道是谁。原来是蓝二公子。”
这双白靴绕过魏无羡,不紧不慢,往前走三步。魏无羡抬头起身。与之擦肩而过时,状似无意地和他对视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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