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你有恋人吗?”
“他离很远。”
孟霄云说。他用是“他”,而不是“她”。
老人愣下,继而朝他微笑。他说:
“看到,都在你眼睛里,你定非常想他。”
霄云没有回头。很快,他便像滴水样,迅速地融入这片浑浊海域,也化作这污浊乱流部分。
英语和格斗成为他以往学过在现在最有用东西。
开始,只要能挣钱,他几乎什都干,送报纸,做翻译,开黑车,在街头做商品推销,甚至去打过地下黑拳。有次个地下小帮派看中他并威胁他加入,他毫不犹豫地拒绝。这天,他断两根肋骨,额头上破个洞,全身都是瘀伤。然而从此以后,在那块狭小黑暗地带,再没人敢去招惹他。
他知道自己最终想要是什。
孟霄云成为头失去自己领地狮子,他浑身散发着危险而招人气息,鬃毛根根竖起,步步地踏在这片陌生大陆,带着满身伤痕,警惕又充满野心地打量着眼前切。
那瓶酒淡得没味道。
在片声色犬马中,孟霄云混在醉醺醺人群里,杯杯地往胃里灌号称最烈酒,却始终都找不到醉意。
贫民区地下酒吧门口散发着阵阵呕吐物与酒尿混合臭气,这里离那座电话亭很近。孟霄云情不自禁地往那个方向走过去。
现在那边应该才凌晨3点多……
那串数字像旋律般在心中反反复复,转得他心烦意乱。
没有事情做时候,他就个人在街上走来走去,有回突然下起雨,把他淋个湿透,他在雨中走很久,竟发现个老旧电话亭,孟霄云走进去,没有拿起话筒,只是盯着上面数字键盘看很久,直到雨停,他个人慢慢往回走,心里还在盘旋着那串熟悉又陌生数字。
还有次他走到个破旧篮球场,看见几个少年在里面大汗淋漓地打球,他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打球看很久,有个皮肤晒成小麦色少年停下来擦汗,对着他喊:“起来吗?”他才转身走。
他跟别人合租房子,室友经常带人回来彻夜开party,音乐声放得很大。早上起来,房间里全都是精液和大麻烟味道。后来他便搬出去,个人住。
个人久,他也慢慢学会做饭,回忆着以前经常打包带回宿舍饭菜,他去买齐各种材料,样样地做出来。有种菜配料很难找,他找很多个地方才买到,又按照书上做法炖很久,可是也许是因为个人缘故,他吃什都没有味道。
感恩节那天,MH下很大雪,到处都在庆祝节日。房东先生带瓶酒来送给他,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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