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嬉皮女人站起来,打量着空无人房间。
“咚咚。”
两下敲门声传来。
嬉皮女人猛地转身,枪口对准门。
“看来来晚?”敲门是个男子,被枪口指着,也没有流露出任何紧张、害怕情绪。
嬉皮女人拿过钥匙,边嚼着口香糖,边懒洋洋地朝着二楼走去。
身后棕发青年双眼死死盯着她臀部,似乎期待看到小短裙下面风景。
只可惜,直到完全消失在视线中,棕发青年也没有得偿所愿。
刚刚脱离视线,嬉皮女人原本懒洋洋脸色瞬间消失,变得神色凛然,气质冷厉。
她从衣服中取出把精致银色小手枪,撞上消音器。
唐洛离开不久后。
个身材凹凸有致,化着浓重烟熏妆,嚼着口香糖,嬉皮风格女人走进小旅馆。
用力在柜台上敲敲——上面按铃是坏。
棕发男子疑惑地抬头。
“找人,他住这里吗?”嬉皮女人抵上张大钞和照片。
走道。
左手边是向下楼梯。
唐洛下楼,这个地方,确是个破旧小旅馆,啥玩意都不需要,给钱就能住那种。
个棕色头发,看上去颇为瘦弱年轻人趴在柜台上呼呼大睡。
唐洛也没有吵醒他,带着哮天犬离开旅馆。
嬉皮女人没有说话,倒是把枪收起来问道:“还有多少人知道他在这里?”
两人看上去不认识,但表现得相当清楚对方“身份”和目。
“全都知道,找到他行踪后就卖出去,啧,真赚钱啊。”男子笑着说道,“这里马上就热闹起来。”
“妈!”嬉皮
踩在那年久失修地板上,竟然连点声音都没有传出。
来到202室,没有用钥匙开门。
枪口抵在门上,嬉皮女人直接扣动扳机,如同拔出瓶塞般声音,女人连开数枪后,猛地撞,撞进房间内。
身子矮,就地滚,规避可能会有偷袭后再抬枪,动作干脆利落,飒爽无比。
只是,房间内空无人,她这番举动,完全是做无用功。
照片上不是别人,正是托德,不过相比起镜子中那个颓废男人,照片里面托德没有那长头发。
胡子也刮得颇为干净,但气质如既往地冷沉、阴郁。
“哦,202。”棕发青年毫不客气地拿过钱,还丢出把钥匙。
作为近乎“黑旅馆”地方,经常有各种乱七八糟人住这里,什帮派分子,躲债人之类,也时常有人找上他们。
“损坏什东西,按三倍赔偿。”青年还提醒句。
外面街道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抬头还可以看到高楼大厦。
这是座繁华都市。
拿出纸条看下,上面倒计时在唐洛踏出房门时候就已经启动。
现在,上面字迹完全消失,变成张普通白纸。
随手捏成团,抛,纸团被唐洛丢进不远处垃圾箱中,带着哮天犬迅速汇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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