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充比划下,又像小时候样捏捏他脸颊。
沈充:“你能起来不?”
沈魄:“不行,起来你就跑!”
沈充:“你怎变这重,要谋杀亲兄?”
最后句话,还带笑意。
沈魄:“老头子说哥死,你是谁?”
沈充叹口气,声音很哑:“你让你司机走远点,别过来。”
沈魄:“凭什听你?”
沈充:“现在在被人通缉。”
沈魄:……
他猛地扭头,冲着小吴道:“你去车上等!”
胡子拉碴,满脸憔悴,连带多个疤痕,从嘴角到耳朵,像是被人划刀。
但沈魄还是能认出来,这就是他哥,沈家曾经大少爷沈充。
那个手帕只用次,洗也不要沈充,那个喜欢玫瑰花,每天用西洋玫瑰香水把自己浑身弄得香喷喷,让沈魄闻见就要打喷嚏沈充,那个爱捉弄他,爱把他举高高,把年幼沈魄逗得哇哇大哭才罢休沈充——
现在变成个流浪汉。
不,比流浪汉还不如。
对方原本脚步就很快,在察觉出有人跟踪之后,就越发快。
只是他再怎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因为他右脚好像受过伤,走路瘸拐,慢时候还察觉不出,旦跑起来,就很明显。
对方头也不回,任凭沈魄在后面狂追。
直到沈魄压着嗓子喊道:“你、你是不是哥?沈充,你给站住!”
带着鸭舌帽,围巾都快围到眼睛上人忽然就脚步微微顿。
沈充噎。
沈魄:“说吧,你大半夜在这里干什,被狗追?”
沈充:“去角落里说,现在确是通缉犯。”
沈魄惊疑不定,最后还是起来,沈充拉着他进边上间屋子拐角,这里两面有墙,又没灯光,就算有人路过都很难发现。
“不错,真长大,都跟样高。”
小吴:“少爷……”
沈魄:“这同学,跟他说两句话,你别管!”
小吴心想你圣约翰同学怎会大半夜在这贫民窟,但沈魄表情很凶狠,他又看被沈魄压在身下男人有点眼熟,心头微动,也不敢多问。
“少爷,那到车上等你,有什事你就大声喊。”
“知道,啰嗦,赶紧去!”
趁着沈魄怔愣当头,对方挣脱,起身就要继续跑。
对方力气很大,沈魄差点压不住,忙把上半身都按过去。
“你再跑,就回去告诉妈,告诉老头子,让他们来找你,看你还跑不跑!”
对方果然不动。
沈魄气急败坏又得意洋洋:“跑啊,你倒是跑啊!”
只有瞬间耽误,但沈魄几乎马上能够确认,这就是他哥沈充,那个失踪很多年混蛋!
他咬咬牙,趁着对方迟疑片刻,个箭步扑上去,直接把人压在身下。
“好你个沈充,居然真是你,有家不回是吧,明明人就在上海,还——”
他边说边蛮力撤下对方裹在脸上围巾。
借着隐隐绰绰微光,沈魄却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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