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大声下令道:“擂鼓,冲阵!”
随着鼓声号令,匈奴精骑如同翻滚黑褐长龙,
虽然是步卒混编,但是他军中精骑足有万。光是这些骑兵,就能对晋军构成压制,更别说其余步卒!
以少胜多,是要看运气。行兵打仗,终归还是比拼军力。他带来可都是汉国精锐,哪容那伙晋军放肆!
泫氏距离高都不过五六十里地,若是两军并行,用不多久就能照面。然而刘聪留个心眼,并未全力行军,只走十数里就扎营休息。第二日,当休整夜,厉兵秣马匈奴大军出现在泫氏以南时,探马传回消息。三里外,赶天路晋军迎面撞上来,而且只有步卒!
区区三里,双方探马都能探明敌情。按照常理,应当立刻扎营,整顿兵马,随后列阵交战。毕竟是超过万人大军,光是组织军阵,就要花费不少时间。
然而刘聪可没如此做:“骑兵先攻!步卒结阵而行,随后跟上!”
都不行。杀喊声和惨叫声也被山峦接纳,回荡不休。
※
“晋军出兵?”听到斥候报来消息,刘聪精神震!
果真,这群上党兵坐不住!
“兵有多少?从哪里来?可有骑兵?”刘聪飞快追问道。
这就是骑兵好处。仓促而来,不及扎营敌人,在骑兵面前简直犹如脆弱羔羊。匈奴人本就擅长这样打法,而前方预定交锋战场,又是片开阔平地,没有山谷狭道,无法设伏,无法阻击,正适合骑兵冲锋。失最拿手扎营本事,这伙晋军怎可能有还手之力?
至于那消失不见敌骑,后方留下步卒还有万,又是结阵而行,就是想伏击,也啃不动这块硬骨头!
刘聪眼中不由闪出灼灼光芒,这泫氏,还真应景!早在战国时,这里还有个名字,正是“长平”!四十万赵军魂丧之处,今日当再多些晋兵!
汉国大军在刘聪命令下,分成前后两段。万骑兵尽出,策马向敌军扑去。三里路,对骑兵而言,不过须臾。当那队敌军出现在眼前时,未见拒马鹿角,只有刚刚列好军阵。
对方将领已经相当敏锐,竟然提前列好军阵。若是换个蠢笨些,说不好还想扎营呢。不过即便如此,也没有用处。
“兵只有万上下,从黎亭方向而来,明日当能抵达泫氏。未曾见到骑兵。”那斥候赶忙答道。
“这是要诱敌啊。”刘聪冷笑声。
上党是有骑兵,而且骑兵数量非常不少,应有两千上下。里面不但有羯人,还有之前投降匈奴精骑。当初刘曜就是吃那伙降兵亏,大败而归。而刘聪自己率领步卒,更是被那古怪长槍骑兵打措手不及。
不过这些已经是过去事情。今次他准备兵卒,完完全全能克制对方打法,只要他行军速度够快,半路截住那伙晋军,让他们无暇扎营,布置霹雳砲,就足能取胜!
“留下五千兵继续攻城。其他人马随迎敌!”刘聪长身而起,大声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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