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咧?不对吧?”亚当斯觉得奇怪,就算手下留情,也不至于皮都没破吧?苟爷身体又不是贝斯特金属!
墨穷怔,连忙问车芸道:“你呢?记得你被荡剑!”
“肯定是没死,确实手下留情,只教知难而退吧。”车芸说道。
最初被射来就是车芸,上来就踢江城脚,然后被剑震飞。
之后墨穷就跟她融合,然后就被神剑之威所慑,却忘问车芸伤势如何。
张世杰,便做到,明知自己可以持剑自立,天命至尊于天下,亦恪守个忠字。
不谈对错,但以这份克己强大内心,就胜过千万人。
苟爷也轻而易举地做到,他现在唯做不到,是‘不崇拜神剑’。
是,他已经没有办法觉得神剑死傲娇,他之前必须彻底接纳被神剑植入‘此剑无上至高’概念,必须真当神剑舔狗,才能让神剑保持低能态。否则神剑会直展现更加强大自己,直到持有者低头。
苟爷为镇压祂,只能选择低头,当神剑舔狗。
为必败思想,是神剑特性,墨穷绝对命中,与贝斯特金属绝对无敌,还是强势地击败神剑持有者。
尽管墨穷拥有轻易杀死苟爷力量,此刻依旧觉得,苟爷才是真正强者。
他是真特不怕死,亦或者他无匹地相信队友,他有种‘是生是死,与何加焉?’强大内心。
这样内心,让他之前被植入必败思想,硬敢拿头撞神剑。包括此刻为镇压神剑,接纳神剑植入必胜信念,亦能与众人平等对话,而未狂傲地失去自。
似乎无论天下无敌还是身如蝼蚁,苟爷都是苟爷,此为大自在。
因为融合太快,车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受多重伤,只是看融合后样子,似乎也没受什伤。
“你也没受伤?”墨穷立刻想将车芸分裂出来。
车芸连忙道:“别!应该没有衣服……”
墨穷低头看,身上衣服只是自己原本穿得,意味着
“好像哪里不对劲……”苟爷看向坑中,似乎意识到什,但因为做神剑舔狗,却又时想不到关键。
“什不对劲?”众人问道。
只见苟爷持着神剑,元神钻进坑中。
刹那间他就灵肉合地跳出来,衣服虽然没,但身体竟然完好无损。
“仁者无敌啊,若不是神剑手下留情,肉身恐怕已经灰飞烟灭。”苟爷感慨道。
“植入这种绝对自信,没什大不。神剑只给予人对敌必胜信念,而由此而来威服天下狂傲与自负,是人心自己欲望。与神剑无关。”
“别说,张世杰不也降服心猿吗?”
苟爷向众人解释此刻手持神剑状态,是,强无敌!内心充斥着种‘剑无挡’、‘无坚不摧’对神剑信心,盲目信从于:敌人是神是鬼,也挡不住剑。
可那又如何?纵然有这样力量,也不是什都要去做。
有所为有所不为,只在于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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