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里不是沙地。
他也不是真正鸵鸟。
当他听见萧遇安在后面再次喊他名字时,他就不想当鸵鸟。他转过去,虚张声势,气势汹汹。
萧遇安本是见明恕情绪不对,想将人叫过来,尽可能平静地谈谈。但是明恕转回来时,他看到分明是头受天大委屈,浑身毛都竖立起来小兽。
明恕僵着腰背,像块木头戳在泥地上。
不仅仅是因为萧遇安开诚布公,还因为萧遇安以他角度说那声哥。
他头脑发胀,那些挤不出去热仿佛都冲到他头顶,下瞬,他说出句让自己和萧遇安都意外话——
“不是哥,不是哥!是萧遇安!”
萧遇安时间没有听懂,但几秒,便在明恕气急败坏中找到答案。
明恕还拽下,不安地瞥他眼。
耳根更红。
他端详着那抹红,无端生出丝冲动——他竟然想碰碰那耳根,看它到底烫到什地步。
明恕脚上拖鞋是新,上周末回来时才第次穿,非常厚实羊绒,是谨澜姐寄来,共两双,说是非常保暖。
他现在脚板心已经汗湿,脚趾紧紧蜷缩着。
明恕抓着被角手僵住。
他穿是纯棉睡衣,衣袖挽到胳膊肘,此时小臂上筋因为紧张而绷起来,他自己却没有意识到。
萧遇安语气平平,但是他听得出藏在这话里面意思。
但是可笑是,他明明知道萧遇安问是什,第反应还是装傻。
“啊?”他好像很无辜,无辜得自己都快相信,“哥,你说什呢?”
不是跟“哥”解释不过去,是跟“萧遇安”解释不过去。
萧遇安失笑。
两个称呼都是他,但明恕现在嘴上仍然喊着哥、哥哥,但是在心里,他早就不再是哥。
“对不起。”明恕慌忙地转过身,抬手遮住眼睛。
刚才那声把他自己都喊懵,他就像只鸵鸟,以为将眼睛捂住,危险和窘迫也就不复存在。
萧遇安忽然将被子往右边挥开,露出下方刚换上床单。
明恕闻到洗衣粉清香,还有腊梅味道,但是它们纠缠在卧室空气中,却将他烧起来。
他好像闻到他留下来气味。
但是不应该啊,他已经开窗通风,还拆掉床具,连腊梅也搬进来,怎还会有味道?
“床单被套被弄脏,所以要马上洗。”萧遇安循着明恕视线看向床单,而后又看向明恕眼睛,“只洗卧室,跟哥解释不过去,所以要把客厅也洗。是吗?”
萧遇安看着明恕脸颊点点变红,起初那个对视后,明恕就把视线别开,眼睑垂着,眉睫阴影在眼下颤动,给这张俊美得颇具攻击感脸平添份柔软稚气。
萧遇安眼神发沉。
明恕知道什样反应会让他心软,在让他没有办法这件事上,明恕是个天才。
但这并非因为重重心机,只是潜移默化里养成习惯。
萧遇安伸出手,将被角从明恕手里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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