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时君左手背在身后,明显还藏着什东西,向初歪着身子去看,“是礼物吗?”
谢时君往后躲步,不让他看,“先告诉,有没有好好吃饭?”
“吃好多,不信你摸摸肚子,现在还是鼓,肯定又要长胖。”
都说得这诚恳,谢时君自然不会怀疑,他拿出背后花,递给向初,“刚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想着你应该不会对干花过敏,就买些。”
“哇,这是什花啊?”
趟,就算暂时还不能和心上人起走在街上,好歹他要看看太阳。
小区花园里十分冷清,既没有聊天老人,也没有嬉笑孩子,向初在个破破烂烂健身器材上坐很久,顶着太阳,眼睛有些睁不开,他想到家乡那边晾晒在屋檐下鱼干,阳光能抽干其中水分,是不是也能掳走他身上霉味。
他晃悠着小腿,垂眸盯着白鞋上晒黄印子,直到头顶出现片乌云,不,是个人影子,他抬起头,以为自己出现幻觉,怀疑阳光也会晒人微醺。
“送给你。”
谢时君将朵野菊花别在向初耳后,刚好挨着泪痣所在半边侧脸,他发现原来这颗痣逃脱被泪水浸泡命运,干净清爽地躺在光里,也是漂亮极,他心想,以后不要再弄湿它。
向初其实猜到是花,但没想到是自己不认识花,他捧着花看又看,注意到花瓣是五角星形状,小小,朵朵簇拥在起,和满天星有点类似,但颜色又透着桃花娇嫩。
“这是干枝梅,”谢时君说,“这种花旦盛开,就永远不会凋谢。”
向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看着手里花,越看越觉得这花多好,点不像玫瑰,娇艳浓烈,尖刺里长出骄傲,花瓣是悲情温床,明明会枯萎也会褪色,情人却总要捧着它,借瞬盛放说永远浪漫。
这花可比玫瑰好看多,不落俗,不斗艳,粉白色花瓣里含着小剂量浪漫,要在漫长到永久花期里,慢慢说。
“好漂亮。”向初说着又取下耳
向初傻掉似,摸摸耳后那朵花,又摸摸谢时君脸,终于敢确定这不是幻觉。
穿衣风格向稳重谢老师今天很不样,黑色连帽卫衣上有个米奇印花,搭配着运动裤和运动鞋,看起来像个大男孩儿,给人感觉他接下来会去篮球场,脱下卫衣,露出背后印有名字开头字母球衣,然后奔跑、运球、上篮,撩起衣摆擦汗。
确实也没人规定过,三十七岁男人不能获得日男孩儿体验权,而且日男孩儿让向初很心动。
年少时许怀星爱穿卫衣,包揽他次又次多巴胺分泌,但这两种心动是截然不同,谢时君这样站在他面前,他知道是美酒换可乐包装,新鲜感引他靠近,但只有里面内容才会让他醉。
他搂住谢时君腰,在他身前蹭又蹭,张嘴咬住卫衣胸前根抽绳,抬眼看着他,像小狗终于见到主人,除撒娇还是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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