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怀星走,留下那束玫瑰花,花束中央夹着张卡片,卡片上用漂亮花体英文写着:For
向初下班回来时,许怀星已经坐在客厅沙发上等他。
向初很惊讶,许怀星竟然还留着这里钥匙,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搬走时,人留把钥匙,还约定过,每年情人节都要回到这里做爱,做整天,来纪念他们在这里度过日子。
可是次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许怀星说,不愿意再想起那些苦日子。
“你来干什?”
向初质问他,但语气平平,毫无攻击力,他知道自己在动摇。
向初和许怀星分手四个月。
从8月10号到12月10号,从夏天到冬天。
听起来是很长段时间,可向初却觉得那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变好,来不及收拾整理,他还是当初分手时那个向初。
个无药可救疯子。
这期间,向初直住在这间四十五平米小公寓里。
“星星,好想你。”
向初又失眠。
白天,他穿着研究所统绝缘外罩,机械性地输入程序,检测电路板性能,人模人样,和身边同事样正常。
晚上,他却感觉自己变成个不可理喻怪物,安安静静地蜷在沙发角落,却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吼,砸坏房间里所有摆设,遍遍重复恶毒诅咒。
他在说:
许怀星真太懂他软肋在哪里,他没有穿那些定制考究西装,而是穿件普普通通卫衣,那瞬间让向初想起十八岁许怀星,那个爱穿卫衣大男孩,兜里揣着袋糖炒栗子,站在他宿舍楼下等他。
“小初,知道错,原谅,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向初差点就要点头。
可是下秒,他看到许怀星手里玫瑰,妖艳红,刺眼红,他看眼便觉得眩晕难忍,冲到洗手间,止不住地干呕。
他红着眼睛,狼狈不堪,嘶哑着喉咙对许怀星说:“你给滚。”
穷叮当响时候,他和许怀星在这里住过三年,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因为交不上物业费,经常停水停电。
但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三年。
住在这里,他不可能变好,向初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变好。
他要在这里点点杀死自己,和那三年里许怀星葬在起,这样他就能永远幸福下去,就算这样幸福是个谎言,他也愿意当成童话去相信。
八月底,许怀星来找过他次,带着束娇艳欲滴红玫瑰。
许怀星,你怎不去死。
可他什也没做,什也没说,整晚保持着蜷缩姿势,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过,或许他其实睡得很熟,只是做个光怪陆离噩梦,或许他直睁着眼睛,电视光照在他脸上,明明暗暗,直到天亮。
晨间新闻准时播报时,向初从沙发上起身,关掉电视,活动活动麻木四肢,洗漱,吃饭,上班。
每天如此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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