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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写比较潦草,但也算不偏不倚,听来好像是高坤为救人而占舆论上风,如果换到如今信息时代,说不定捅出去还会受到批人支持
卓耀知道王家表哥什来头,他用指节敲敲桌面。
“给看看。”
王宜欢只有登录办公室电脑,又重新打开自己电子邮件,当那东西再次跳到面前时大小姐明显面色大变,急急忙忙就把屏幕转到卓耀面前。
卓耀滑动鼠标,只见上头显示最先是份类似刑事判决书扫描文件。
公诉机关Y省F县人民检察院
性大会议,卓耀和潘鸣驹都亲自来,虽然卓耀不是李小筠李元洲,但是王宜欢还是不知道应不应该跟他说,万荧蓝知道,定会嫌他们多管闲事,可是想到那些照片,王宜欢又不由打个激灵。
王宜欢不语,卓耀只有望向朱至诚。
朱至诚从来知道卓耀不喜欢他,而眼前人气势也常常会让他有点生畏,但是此刻事关荧蓝安危,朱至诚觉得自己完全能挺直背,据实以告。
“荧蓝最近……最近交个朋友,关系十分密切,这个人来历不明,曾经冒充过光耀助理,被和万河哥拆穿,们原以为也不过如此,结果……宜欢却得知,这个人有过很严重前科!”
卓耀眉头蹙,旁潘鸣驹也不由看过来。
被告人,高坤,男,19xx年11月12日出生,出生地Y省F县G镇莫兰村,高中在校生,暂住地U市比翼路绿草小区XX号X室,因杀害同村村民陈海云,于20xx年5月2日被羁押,次日刑事拘留,5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G镇看守所……
接着是些案情记录,大约是找比较仓促,都显得很零碎,倒是其中混杂篇报道把事情简单说个大概。
20xx年5月1日,U市第中学在校高三学生高坤在G镇杀害同村村民陈海云,至其胸腹、肋下、后背共九处刀口,失血过多至死,后又将其肢解分尸,警察于当日在现场将凶手抓获。
陈海云,男,49岁,私营业主,曾因猥亵妇女、拐卖儿童罪被批准逮捕,属于累犯,高坤也正因此才与对方结怨以致下手。
据查,高坤年仅十七,就读名校,成绩优异,原本应该有大好前途,相反被害者陈海云则劣迹斑斑,在凶案发生前,陈海云正欲对高坤表妹行不轨之事,被路过高坤撞破,两人对峙才酿惨剧发生。只是原本见义勇为变成过度防卫,且致人死亡后还残忍分尸抛尸,如此手法未免有失偏颇,想必也难逃法律制裁,具体审判还待法庭判决。
“什前科?”卓耀问。
“他是个杀人犯!”朱至诚沉声道。
“你怎知道?”卓耀直直地望着朱至诚。
朱至诚顿,转而看向王宜欢。
王宜欢表情僵硬,在接受到卓耀等人目光后,她只有硬着头皮说:“找表哥去调查下,实在不放心,表哥就发给封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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