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武忐忑道:“他是刑部侍郎,旧党中激进派中流砥柱,他枉顾律法,党同伐异,将刑部打造成旧党刑部,庇护不知多少旧党众人,旧党那些人之所以敢在神都嚣张,就是有他在,百姓们私下里叫他周阎王,阎王让你三更死,不会留人到五更……”
李慕摇摇头,说道:“们说,肯定不是同个人。”
李慕说周仲,不畏权贵,立足百姓,推动律法变革,王武说刑部侍郎,是旧党恶势力保护伞,此二人,怎可能是同人?
李慕道:“他以前
这样虽然暂时降低此事影响,但此法日不废,日便是大周顽疾。
之后,有不少*员,都想推动废除此法,但都以失败告终。
其中,位名叫周仲刑部*员,曾经主张变法,短暂废除此法几个月,便被既得利益旧势力反扑,变法失败。
这名叫做周仲*员,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断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坚持律法应该视同仁,废除以银代罪等……
这种想法,和具有现代法律观李慕不谋而合。
贵、豪族子弟,总是喜欢仗势欺人,要多嚣张有多嚣张,如果嚣张不用负责任,那在心理上,确能够得到很大愉悦和满足。
这些人出生就拥有许多人辈子无法拥有东西。
他们不用辛劳,便能享受锦衣玉食,不用修行,身边自有修行者鞍前马后,就连律法都为他们保驾护航,金钱,权势,物质上极大丰富,让些人开始追求心理上病态满足。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人对百姓过度特权,才是神都矛盾如此激烈根源所在。
如果能解决这问题,从百姓身上获取念力,足以让李慕省去数年苦修。
只不过,此人想法虽然超前,但却是和整个统治阶级作对,下场应该不会很好……
李慕叹口气,打算查查这位叫做周仲*员,后来如何。
他走到外面,找来王武,问道:“你知不知道位叫做周仲*员?”
“嘘!”王武闻言,面色变,说道:“头儿,不可直呼这位名讳……”
李慕面有异色,问道:“为何?”
回到都衙之后,李慕找来《大周律》,《周律疏议》,以及另些有关律法书籍,在阳丘县和北郡时,李慕只管抓人,审案和判罚,是县令和郡尉之事。
来神都之后,李慕逐渐意识到,熟读法律条文,是没有坏处。
想要推翻以银代罪律条,他首先要解此条律法发展变迁。
此法是在先帝时期所创,初期之时,只要不是谋逆欺君之罪,即便是杀人放火,都可用金银代罪。
后来,因为代罪范围太大,杀人无须偿命,罚缴部分金银便可,大周境内,乱象四起,魔宗趁机挑起纷争,外敌也开始异动,百姓念力,降到数十年来最低点,朝廷才紧急缩小代罪范围,将人命重案等,排除在以银代罪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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