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最重要点,大周官吏不得经商,写书虽然不算经商,但多少也擦点边,还是低调些为好。
李慕先来到第家书铺,走到柜台,说道:“帮查查上次投书稿有没有被选用。”
掌柜斜眼瞥瞥他,问道:“姓名?”
李慕道:“蒲松龄。”
掌柜在个厚厚本子上翻许久,终于找到条,摇头道:“你小说,不符合们要求,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去巡逻吧。”李清并未多说什,只是在离开时候,又回头补充句。
“剑名白乙。”
……
虽然李清送只是自己旧物,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更加适合现在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发挥不出青虹剑真正威力。
看着他,眼中浮现出赞赏之色,说道:“那件案子听说,你们做不错。”
李慕不好意思道:“应该,维护正义,为民伸冤,是们职责。”
说完,他将手中青虹剑递给李清,说道:“这把剑头儿收回去吧,现在已经有定自保之力,你平日遇到差事更危险,比更需要它。”
李慕如今底牌众多,并不需要这件法器防身,倒是李清,她平时要处理案件,要比李慕他们遇到危险多,少青虹剑,她实力要大打折扣。
李清接过青虹剑,又道:“你等下。”
被第家书铺拒稿,并不出李慕预料。
毕竟,这个世界志怪类小说浩如烟海,另个世界脍炙人口名
更何况,法器是需要温养,决定法器强弱,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主人,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它迟早会变和青虹剑样。
第魄已凝,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巡街时候,心情也轻松许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
巡视圈,并没有发现什异常,李慕回家换常服,然后重新走出家门。
上次投《聊斋》书稿之后,他就被林婉案子牵动着心神,直没有去书铺询问,直到今天才有机会。
之所以换常服,是因为捕快身份,实在不符合书生人设,以写书为生,都是些落魄读书人,穿寒酸点,比较符合落魄书生形象。
她走进值房,很快又走出来,将另把和青虹有些相似剑交给李慕,说道:“这把剑送你,这是炼魄境所用之剑,正适合现在你,有它,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你可剑斩之,还有本剑谱,放在值房桌上,你记得勤加练习。”
“谢谢头儿。”
李慕也没有矫情,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但也不会拒绝别人心意。
与其矫情推脱,不如坦然接受,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他对柳含烟如此,对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过,论身份,李清比他高,论实力,十个李慕也不是她对手,短时间内,李慕想不到报答她机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