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逢连连颔首:“有道理。刘氏与徐员外婚约非父母之
何光逢瞥瞥舅母,再扫视众人,道:“推勘已毕,现在开始录问。本官复核案情,若有人喊冤,便陈述原由,翻异别勘。都明白?”
庭下众人均称“明白”。何光逢点点头,继续道:“龚美以义兄之名代刘娥控告徐家强抢民女,徐家出示证据表明刘氏是由舅母做主许与徐员外为妾。因此强抢民女之说并不成立。”
话音甫落,刘娥即喊“冤枉”,随后上前步,道:“县令明鉴,母亲告诉过,父亲当年在秦王麾下作战,秦王曾向父亲许诺,会为择门亲事。母亲去世后,舅母擅自为做主,将卖与徐员外为妾,是违背父母意愿之举。她非父母,不能主宰姻缘,望县令明断,还自由身。”
她所说秦王,是指当今皇帝四弟,秦王赵廷美。
何光逢沉吟不语。刘娥恳切地注视何光逢,又道:“望县令念在父亲尽忠报国份上,为小女子做主,勿令小女子再陷囹圄。”
何光逢受理此案,让龚美备好讼状,再派推勘官前往徐宅及庞宅解案情,并将刘娥从徐宅接到衙署询问。最新最快更新待三方证人、证物、供词齐备后,通知涉案人等到衙署听审。
何光逢端坐衙署庭中,苏易简在侧坐着旁听,衙吏分列两侧,龚美、刘娥、徐员外、刘娥舅母等人均站立于庭下。
推勘官陈述刘娥舅母将刘娥许配给徐员外为妾,刘娥出逃事实,并呈上徐家提供礼单、文书,及刘娥自己供词。
徐员外随即赔笑道:“其中有纳刘氏为妾凭证,请县令过目。刘氏私自出逃,只是命家仆把她寻回来,并非强抢民女,望县令明鉴。”
何光逢翻阅文书供词,然后上下打量着刘娥,问:“刘氏,你父亲是虎捷都指挥使刘通?
徐员外见何光逢久不表态,顿时急,扬声道:“纳妾财礼皆备,刘氏舅母尽数收下,如今刘氏想逃走,若县令不秉公执法,难道要人财两失吗?”
何光逢微露难色,手指轻敲桌面,良久不言。
旁听苏易简见状,起身朝县令揖,道:“平日无事,也曾研读大宋律法。县令可否容就此事略说两句?”
何光逢颔首:“苏解元但说无妨。”
苏易简道:“大宋律法规定,儿女婚嫁由父亲决定,父亡母在,则从其母。若刘通曾授意其妻,刘氏婚事须待秦王决定,此即父命。庞氏又转告女儿,亦是母命。父母之命均明确,故刘氏舅母并无为刘氏定亲权力。”
刘娥面朝县令敛衽行礼:“小女子祖籍太原,父亲曾任虎捷都指挥使、嘉州刺史,后来随秦王从征太原,逝于沙场之上。”
何光逢再问:“父亲去世后,你就随母亲回华阳娘家居住?”
刘娥颔首:“是。”
何光逢转顾刘娥舅母:“刘氏婚事是你定?”
舅母忙不迭地回答:“是,她父母双亡,由抚养长大,婚事可不就应该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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