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见过。”格雷无奈地说,“但他是个色盲,总是认不出颜色。”
……以及脸盲。
“别拉着他先生。”格雷挤进老伯朗热情中,“老爸,你认错人!博格在那里,在你右边!这是新朋友,他叫加尔!”
“滚开臭小子。”老伯朗说,“你总这嘲笑记性!知道谁是博格,发誓认得出!曾经亲手抱过他,并且为他换过尿布!”
“但是……”加尔又次举起手,“不……”
“你太紧张。”梵妮轻推他把,“你是见老爸,不是见情人。”
“等你很久!”老伯朗戴着手宝石戒指,从高座上站起身,快步下来,粗声感慨着,“孩子,很想念你!”
“是也是老爸……”格雷张开手臂。
老伯朗和他擦肩而过,抱住加尔,用力地拍拍,“博格!你怎瘦?”他哈哈大笑着,又捶下加尔胸口,“荒野有让人变矮作用吗?你越来越不像夏戈!”
加尔被捶得差点“噗嗤”声,他闷哼着举起手,“不,不不是……”
“那就去吃点东西吧。”加尔头抵在博格肩头,“饿到快要走不动!”
第二天早晨,加尔才算真正“看清”矮人住宅。这是泥土与森林结合,他们屋舍不会高于树木顶端,地下室往往比居住房间更大,几乎每个矮人都有自己金库。他们喜欢金子,甚至用它装饰门窗。成群结队精灵在树枝间跳跃,他们漂亮脸蛋性别难辨,加尔从出门开始就已经猜错四只性别。
“矮人从没这种苦恼,们男孩儿都有粗壮四肢,非常强壮。”格雷为他们带路,“真太高兴,这儿是家!们可以在这里多待几天。”
“那是你父亲所在地吗?”加尔看向这里最高房屋。
“是,他在那,你怎看出来?”格雷说,“老爸比更加强壮,等会儿如果他拥抱你,你要站稳。”
“坐下!坐下孩子!别跟格雷搞恶作剧!”老伯朗将加尔按在椅子上
格雷尴尬地放下手臂。
老伯朗对加尔说:“虽然你离开王国,但总是会听到你名字。你比在圣骑士团时更加嚣张博格,当然!年轻人总是这样。格雷定为你添不少麻烦。”
“不,先生,不……”加尔再次抬起手。
“别对说客套话!”老伯朗又拽下他手臂,“知道!好来这边坐,们要好好聊聊。”
“你老爸没见过博格吗?”梵妮震惊地小声道。
加尔当然看得出来,因为正如格雷说得样,矮人把魔王双翼当作遮雨布,它被拉展立在斜上方,暗红色幽深。
“应该高兴。”加尔对着博格咬耳朵,“它竟然没掉色!”
“可喜可贺。”博格看眼,“你该庆幸老伯朗没用它当床垫。”
“如果矮人用屁股坐过它。”加尔说,“定会生气。”
进入大厅时,格雷正正自己衣领,他似乎出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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