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到他自己开公司里去工作,刚好遇上楼上老板。
楼上孟老板比他大岁,但女儿宁宁都五岁。今天正巧是宁宁生日,宁宁很乖,看到他就说要请他吃蛋糕。
到这里切都没问题,但当宁宁拿着蛋糕来找他,又喊他声“叔叔”之后,他整个人都僵。
陆朗直都叫他哥哥,让他潜意识
陆严向来不擅长应付这种不太熟悉人,但苑成蹊这人很好聊天,既能专心听别人说话,又能引导话题,因此他也意外地和苑成蹊聊起来。
“聊什?”
“聊你小时候蠢事,还有苑晓阳小时候可爱事。”
“……”这兄弟果然是假。
陆严和苑成蹊都有带孩子经验,在这方面挺有共鸣。
“那你说该怎办啊!”
陆严拿着那根硬梆梆羊排,脸严肃,说道:“你送他点学习相关东西吧,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之类书。”
这说,陆朗眼睛顿时亮,说道:“有道理!”
“看来你也挺关心他,连他想要什都知道。”
“这是他舅舅说。”
陆朗无言地看他眼,把那两块屎铲起来。
自从认识苑晓阳以后,他对食物爱惜多,面对这样惨不忍睹羊排,他把外头那焦黑部分给切,挑着里面能吃部分吃。
“吃不?”陆朗问陆严。
陆严看着那卖相凄惨东西,思索许久,最后勉强点点头,毕竟他不太心爱弟弟都这邀约他。
于是两兄弟大晚上不睡觉,站在厨房里吃羊排。
也是因为苑成蹊提过苑晓阳以前常去捡别人打算卖成废品二手辅导书,在初时还因为只能捡到高中辅导书,便只好把高中辅导书给写事,他才给陆朗出这主意。
“苑晓阳他舅舅人挺好吧?”
“是挺好。”陆严点头,“比你更像个弟弟。”
陆朗听到这话不禁冷笑,说道:“也觉得他更像个哥哥,而你?顶多算个叔叔吧。”
这“叔叔”两字,直接戳到陆严痛处。
“你认识他舅?”陆朗惊讶,陆严看起来不像是会去认识人那种性格。
陆严点头,他确不是那样性格。
只是前两天,也就是他躲避相亲那个晚上,他去朋友开间酒吧里消磨时间,没想到却遇上苑成蹊。
苑成蹊正好在那里工作,那天客人不多,厨房里工作告段落,他便从厨房出来晃晃。
苑成蹊是个好学人,没事就和酒保学调酒,而那时陆严刚好坐在吧台边和朋友说话,苑成蹊认出他声音,便主动来找他说话。
“你这煎是石头吧?”陆严咬不动。
“怎知道。”陆朗也咬不动。
“你现在是书读不下去打算转行学做饭是不?劝你别。”
“没,就是想给苑晓阳做点吃。”陆朗辛苦地咬着煎得都硬羊肉,“星期六和他起出去玩,想给他点小惊喜。”
“惊喜,你打算先崩掉他牙,再带他去植颗金牙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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