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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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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之前父子俩在玄关前面磨蹭下,因为孩子突然交给父亲个信封,并且略带期待地望着他。

见儿子那神神秘秘样子,叶逢春眉毛挑,当下取出信封内装着两张卡纸,发现是两张入场券。与般入场券所不同是,那看起来像是手绘,虽然图案简单却制作得很用心,正面写着:“欢迎叶逢春先生现场观摩指教。”

翻过反面,第张是学校演讲协会组织新晋社员选拔辩论赛,时间是星期五晚上七点;另张是中文系篮球队和外语系邀请赛,时间是下个周末下

“爸爸,起床,你今天早上不是有课吗?”

大早,已经洗漱完毕叶攸同转回卧室,见父亲仍在沉睡。端正脸上浓密长睫盖着下眼睑,显得沉静而温柔。

虽然很舍不得吵他,可是知道父亲个性必定不愿意迟到旷课,男孩只好狠下心轻轻推他醒来——或是是终于卸下肩头重担,又或许是被儿子溺爱纵容得厉害,自从两个人住在起之后,以前那个严肃自律叶逢春好像变个人,每天除实验室里事情之外,生活上切大事小事全都交给儿子打理。

“你昨天是不是又熬夜?”男孩嗔怪地拉父亲起身,见他头发有些凌乱,顺手帮他拨拨,“以后工作不许超过十二点!”如果血压又升高办。

叶逢春似乎还有些迷糊,“嗯……怎?”

“起床,洗漱,吃早点!”叶攸同跪在床上,双手捧着父亲头掰正他脸,有些调皮对他小声轻吼,“叶逢春大懒虫!”

“哼,找死。”已经完全清醒男人轻松地翻身压倒儿子,伸手捏捏他鼻尖,“竟敢这样说爸爸?”这小东西年纪越大倒是越来越活泼,虽然还是经常害羞腼腆,却已不复小时候那种自卑又胆怯样子,对于孩子这种变化,叶逢春感到很高兴。

“别闹,会来不及……”体型远不及父亲强壮,又知道他经常会出其不意地动情,叶攸同赶紧投降,“你今天要上课!”叶逢春每周只有周三有堂早课,很容易迟到或者遗忘,不过现在有儿子这个细心万用秘书在,他不用费心也不会出状况。

见孩子副生怕擦枪走火样子,叶逢春得意地笑,俯身亲下他唇,这才起身下床。进卫生间,才发现那孩子连牙膏都给他挤好放着,男人心里顿时又是甜蜜,又是苦涩——那孩子爱他爱成这样,现在叶逢春还真是清福享不尽。如果说上半辈子辛苦是获得这个孩子所付出代价,这无疑是他此生最最成功笔交易。

知道早饭叶逢春习惯喝粥,叶攸同就会很早起来给他现做。他毕竟年轻手艺也只是般,但是却十分用心,越做越符合父亲口味,两个人每天清粥小菜日子既平静又安稳。男孩现在才发现除在事业上无所不能之外,连个炒鸡蛋都做不好父亲真是个平民生活无能大少爷,不过这样宠着他却让叶攸同心里感到幸福而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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