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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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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叶逢春呆半晌,最后喟叹声,抱紧怀中孩子。

宝贝,你说得对。以前叶逢春认为血缘并没有任何意义,可是现在看来,

“同同,回家吧。你真忍心丢下爸爸个人?”

只要想到父亲催他回家样子,叶攸同就忍不住弯起嘴角。真难以想象,像爸爸那样严肃认真人竟然还会用美人计……尤其是他那双深邃眼睛注视着自己,好像是耍赖又隐隐带着恳求,害得他差点没办法拒绝。

可他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回家住。原因很简单,他怕姑姑有意见。如果姑姑只针对他个人,那叶攸同是不怕,但这不是他个人事,倘若连累到爸爸被人戳脊梁骨,他绝对无法忍受——不管怎说,他们两个人发生这样关系是有罪……虽然他确年纪小,却绝对不会因此就狡猾地让父亲个人承担所有骂名。

不过情正浓时少年毕竟舍不下心爱人,最后还是答应他每天会好好吃饭休息,并且尽量每个周末至少回家天。

知道儿子在某些事情上异常固执,也大概知道他顾虑,叶逢春暂时放弃说服他搬回家来,只是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不管怎样定要改变这个状况。他们两个人感情注定无法见容于世俗礼法,父亲原本就对孩子心存愧疚,若是他为此连家都不能回,叶逢春无论如何也不能忍受。

那天两个人激|情过后,男人抱着怀中累极孩子,寸细细地抚遍他身上光滑幼嫩肌肤。他发现宝贝非常喜欢这种接触,每次这样抚摸他,他就表现得像只满足小猫,慵懒而妩媚,十分依赖地靠着自己。叶逢春知道这是皮肤饥渴症,其实是种不太正常心理问题,必然是因为他年幼时缺乏父母关怀爱抚所致,不禁对孩子越发心疼——心只想着儿子叶逢春并没有发现,他自己也是幼年丧母,成长过程中还颇受挫折,境况并不比儿子好多少。

“做爸爸孩子,同同你怨不怨?”男人抱着儿子,在他耳边喃喃地问道。他也曾想过,这孩子假如不是自己亲生,事情或许会简单得多,也不至于让他受这份有家不能回委屈。

可是孩子回答却让叶逢春十分吃惊,甚至有些被无意间挖掘出阴暗心理狼狈。

他记得孩子当时睁开眼睛温柔地凝视自己,好阵子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带着无限爱意从他额角摸到眉毛,脸颊、嘴唇和下颌,最后才摇摇头,轻轻地说道:“如果不是爸爸孩子,就不能对爸爸好……爸爸也不会对好。”

如果他不是叶逢春孩子,这平凡自己,如何能够接近几乎完美、宛如神祗般他?倘若他们两个人没有半点关系,非亲非故杜小羽连认识叶逢春机会都不会有;骄傲高贵叶逢春也根本不会多看他眼,更不要说呆在他身边——正因为自己是爸爸孩子,他才有最为名正言顺资格对爸爸毫无保留地付出,所以叶攸同从未想过要怨恨自己是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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