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晚安吧。”周昇在熹微晨光中说道。
年夜这天天气很好,阳光从窗外照进厨房里,周昇被晒得头毛躁,不情愿地在厨房做四个人吃年夜饭。但不管怎样,今年起码比往年好——往年做饭做得烦死,今年有余皓在吃。
冲着余皓,这顿饭做起来还算有点动力。
每个厨师都有自己忌讳,喜欢却总是千篇律,那就是吃货眼里赞叹神色,余皓第次看见周昇做饭时,下巴都快掉下来,最后整桌菜还吃得干干净净。冲着这点,周昇就很乐意做饭给他吃,不像自己妈,对满桌子饭菜挑挑拣拣还充满嫌弃。
周昇准备做份油炸带鱼、丝瓜红椒鸡丁嵌翠竹报春,烤只鸭,铺点薄面皮,再来只椒麻鸡、条松鼠桂鱼、玉子虾仁,外加糖醋排骨与八宝饭,竹笋炖个火腿汤就差不多。
里压很多年,终于有个人,闯进世界,成为真正朋友,这个人是你,余皓。”
余皓怔住。
周昇看眼坐着余皓,又说:“你觉得这种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告诉别人?有人信?可你真太聪明,你全靠自己推断,拆穿这个秘密,现在反而让有种松口气感觉……躺下吧,别坐着,躺下说。”
余皓躺在周昇身边,周昇靠过来些许,反手按着余皓头,让他靠近自己点。
“过后也常想,在这世上千千万万个人里。”周昇喃喃道,“会把自己图腾送给人,你是不是这唯个……”说着他侧过头,朝余皓忧伤地笑笑。
周昇边给鸭子拔毛边想,晚饭得让他吃不下就别撑着死吃。只不知道余皓在家里过个年,吃这几顿,又要买什礼物回他。周昇有时挺烦余皓这点,每次请他吃点什东西,买点饮料,余皓总是固执地要还他东西。昨天周昇无意中瞥见余皓在淘宝上看鞋,篮球鞋余皓从来不穿,想必就是买给他。往好说是不喜欢吃人白食,往不好说是不喜欢欠人情。
有必要?大家都这熟。周昇挤着虾仁心想,玉子豆腐太容易碎,得当心点儿。
第次见余皓是在运动场上,那时周昇足足跑二十公里,已经有点灵魂出窍,余皓则坐在看台上发呆,周昇跑圈又圈,每圈都能看见他,余皓那委顿不堪模样,让周昇想起以前家里楼下只脏兮兮,瘸拐叫唤着讨吃小狗。
周昇每天回家都打包东西喂它,那是只典型流浪小
这刻,余皓觉得周昇帅呆,他是自己这辈子见过,最帅男人。
“睡吧,什都别说。”周昇又伸手,按在余皓额头上,顺势朝下摸摸,让他闭上眼,翻个身背朝余皓,“这料其实不比爸是周来春更劲爆,说真。”
余皓:“……”
余皓就像完成项使命般,又像跑完全场马拉松,意识变得沉重起来,他已无法再坚持清醒。
外头天亮,余皓朝周昇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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