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他就在家餐馆儿里见到制造出那朵吻痕沈既拾。
不得不承认,小伙子很不错,浑身都洋溢着青年人蓬勃,俊挺,英气,生机里又满满都是远超于年龄成熟沉稳,仿佛具有种能在与他接触不知不觉中,帮人照明能力。
程期自认是个有头脑也理智人,他清楚明白温让今晚好情绪,与那位沈既拾脱不开关系。他当然乐见温让心情轻松,然而那点儿“前男友”占有欲,却在身体里释放着不适感——他既希望温让多与沈既拾接触,多些这样溢于言表快乐,又有些希望沈既拾不要过多参与进温让生活——是,也只是“参与”而已,他们两人肉体关系都只是出于种神奇巧合,程期不相信温让会与他学生发展出更深层感情,他知道温让不害怕冒险,但温让从骨子里不喜欢危险事情。
这想法很不好。程期胡想至此,赶紧打住,在内心指责自己心胸,他并不喜欢像个狭隘男人自己。
只要能带给温让快乐,是什人又有什关系呢,师生关系又能如何?自己不能给温让轻松快乐情绪,出现个能为他带去点儿希望人,应该是件很好事情。
温让生活着二十九年里,快乐对他而言,实在是件屈指可数奢侈品。
程期端起杯子,他们没点酒,玻璃杯里是饭店很舍得供应廉价茶叶水,他用自己杯子与温让碰碰,说:“养条小野狗也挺好,喜人。”
温让看看茶杯,又看看程期,轻轻勾起点儿笑容,依然不置可否。只端起自己杯子,与程期起像模像样地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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