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常识之人都晓得,王安石变法核心法律之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贷有产者,直接对贫民放贷……这是个理论架构非常出色,放到小规模地区实验也极有成效,但在最终推行中虽然敛财成功,却在民生经济与政治道德上败涂地经济类法规。
甚至,整个王安石变法失败都逃不出这个青苗法。
而与此同时,所有人也终于明白,为什官家要把和尚、道士、勋贵、豪商这些个乱七八糟群体聚在起,然后让这些人第批进入公阁。
须知道,按照经济基础决定切理论,到宋代,佛门和道门就不再是纯粹宗教团体。他们虽然还保持着基本宗教本能,也时不时搞些上层路线,
夺家产,富户是不是也要交出来?富户之后,中产之家是不是也要拷掠番?这就没边界,会出大乱子。所以,咱们得想个法子,规规矩矩、合情合法、有止有度把钱财从这些有产之家取出来用。”
说实话,今天这些来现场和尚道士与那些巨商们,七上八下,会起会浮,偏偏这种地方,又没他们开口份,只能在那里干站着煎熬……这不,光是官家刚刚通话,他们就先沉到泥坑最底,复又浮到水面。
“官家。”闻得赵玖言语,户部尚书林杞迫不及待言道。“臣刚刚说交子、国债正是此意……现在国家安稳,何妨仿照四川交子成例,在东京、长安、南阳、扬州、杭州、广州六处,并重立或新设交子务?妥当发行,确保交子可靠通行。至于国债,臣以为国债也当应时而变,以国债受追捧程度,不应该再加利购回,而是应该加息卖出才对,也不必设半年、年期,当改为长期许持。而国债发售所得金银铜钱,又正可做交子备金。臣大胆算算,若是能做成,小千万缗收入总是有,以后也能有每年小百万缗出入。”
林杞此言既罢,远处和尚道士勋贵豪商们各自意动,若只是买国债,量又不是太极端话,为何不可?只是按照这户部尚书之言,怕是要搭配部分交子也说不定,这就有些肉疼。
出乎意料,林杞这般妥当言语说出口后,赵官家却是连句赞赏都无,非止这般,几位宰执也都面面相觑。
而停半晌,出言与林杞相对,居然是他政治盟友、御史中丞李光:“林尚书……你说这些都是极有道理,交子国债是很好东西,朝廷肯定要做,但问你,国债不再负利,而以正息发出话,究竟能卖出去多少?若心赚这点息钱,跟国债救急应事之根本是否冲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给对方思考机会,便直接揭开谜底:“朝廷若想赚息钱,青苗法何在?”
林杞张口结舌,时难对,而满朝文武,僧俗贵贱,也都有些恍惚,继而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大宋朝政治、经济上核心矛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