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喜欢那个人眼里,他就和个mb样,下贱肮脏。
有个词语叫做各取所需,这在成年人社会里,即使再黑暗,但也要接受现实。可是宋初慈知道,他喜欢那个人从来不会触碰到这种东西,他有这个资格单纯干净,有这个资格不靠其他东西,就爬上非常高位置。
除何朝漫外,席择只捧个洛城。
世界上就何朝漫和洛城是有天赋
是谁都可以,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人,但是为什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天会陷得这深;或者说,在这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次眨眼,他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个最恶心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无数迟钝刀子,下下地在他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过人,站在更高天空,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但是他心却是漆黑。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时候,宋初慈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洛城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句:“你知道事情是真,但是真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为得到如今地位,为让那些看不起自己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有年纪大,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那些女人断绝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因为这些都是事实。
洛城那个眼神,不是已经说明切吗?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次被挂断,就每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时候,宋初慈忽然笑。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大影响。
为什,现在来厌恶人,会是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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