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偷懒呢!整天就知道和他那姘头颠鸾倒凤,哪里愿意去抓鬼!他每天只要从同事无常证上剥点‘存款’,到自己无常证上,就算他自己业绩。啧,小东西阴险得很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读者说看不舒服,正常,因为点点揭开地府设定,那就是个私心与恶集合。这篇文不打算走伟光正全家欢路线,想走是比较另类比较猎奇。要是那种讨好所有人,迎合99%大众,包括自己三观灵异文,写过,不会再写。
不过针对这章有点话要说,之前那章小受动私心,暂且不论薛定谔真相到底是什,这个选择个人直没赞同,也在文里说是不对。当然,很多人也这觉得。然后,这章,小受他们把这对小情人送去地府审判,你们又觉得不舒服。那这就矛盾。
动私心,不赞同;秉公办事,也不赞同。
所以,只是按着自己喜好来而已。
这是最不赞同,当然很多人已经弃文,也不是特别在意,大家都是有缘相见,再见互相打声招呼也挺好。如果有第二批想在这里弃文或者养肥,也觉得能理解。不过既然自相矛盾出来,直接说下真正想法好,反正离完结也快。想法是,很烦凭自己喜好来决断对错,所以地府是错,攻也是错,受也不算对。地府律条也是错,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知道红光金光是什吗,是小攻判定,是他喜好。鬼神视万物为刍狗,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是机器没感情,他们是有意识。因为有感情,所以有偏颇。而人意见,永远不可能正确。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他就永远会对吗。
这篇文要做就是,废弃地府,不要鬼神。
每个个体都没资格用个人喜好情感审判他人,真正做判断依据,是法律。法律或许不完善,但是他是不断改进完善。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c觉得无罪释放。该听谁?哪怕99%人觉得应该选a,但是这都是私情。哪怕法律给出答案也是a,但他不是因为99%人觉得应该是a,才判定是a。这是个复杂先来后到问题。因为99%人认为该是a,所以制定出选a法律;可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就不再受“觉得”影响。法律存在,就是不让人动私情。
当然,情理情理,先情后理。法律是人制定,改善也是人改善,他本质是为人服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人来判断,人来做调整,法律也有他不合理性,经常会让人觉得不公平,这就需要慢慢改进。现实绝对不存在绝对公平,但是这篇文就不用,句天道就可以解决事。小说里是可以存在绝对公平,只是这个绝对公正绝对不该由攻受,或者某个有感情个体决定。这个直是想法,在以前修仙文里提过,受不愿意当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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