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诺。”墨菲将这个名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然后微微笑。
是,他悄然来到这个世界,为就是这个名字——他在这个凡人命运之线里窥视到它。
墨菲满足地叹口气,任由自己躺倒在棺材里。
这具身体血液很有潜力,所以被关押十年——血族圈养人方式,就是关押在棺材里
这个是血族统治世界。
血族,自称是该隐后裔,也被人叫做“吸血鬼”。相比起孱弱人类来说,他们拥有更强大力量、更智慧头脑,甚至是更出色外表。但他们食谱却和其他生物都不样,他们嗜血——血液是他们力量来源。
出于种种原因,早在几百年前,人类便已经沦为血族圈养起来食物。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按照爵位向下排行,早已将这个世界划分成不同贵族领地。而领地上人类,自然都成为这些贵族个人财产,可以任意进行处置。
对于血族来说,人类血液是所有生物中最美味,而且还可以变得更美味——只要人类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愉悦状态,他们血就能变得更加甘甜诱人。
墨菲意识接触到召唤他人,那是个羸弱凡人。
凡人灵魂已经离开身体,悬浮在茫茫星空当中,说:“你……你是神吗?”
墨菲说:“不是。凡人,你还有三分钟时间,可以与签订契约。说吧,你临死之前,还有什愿望,想要与交换?”
契约边已经被写好,墨菲想要很简单:凡人这具肉身。
凡人于是说:“……从小就被血族圈养,再没有回到过人类世界。想再见眼父母……”
因此,那些上等贵族甚至还会让仆人精心饲养这些奴隶,让奴隶们打扮、嬉戏、恋爱,甚至是带出去起旅游,晚上时与他们交|媾——然后当这些人类奴隶得到人生当中最快乐体验时,再饮用那无比甜美鲜血。
这是血族娱乐方式,有时也是彰显地位和财富途径。
墨菲这具肉身,也是血族圈养奴隶之。他叫什不重要,反正没人会在乎个血食名字,以后就叫做墨菲,也没人觉得奇怪。
比较特别是,这个血食主人——这片领土主人是血族唯大公,据说是仅剩纯血种。
他叫做以诺。
墨菲说:“他们已经死。你想看见是他们灵魂形状,当前肉身,还是过去幻影?”
凡人愣好会儿,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不,等等,……还想再吃次阳春面。很小时候,每天上学之前都能看见,有时候爸爸会陪起吃那碗面……能不能,让再吃次?”
墨菲说:“很好,契约成立。”
只用大约半小时时间,墨菲意识便穿过位面屏障,悄无声息地降临在这个凡人身上。
他确保这切都非常隐蔽,绝不会惊动星界诸神。然后他尝试着动下现在这具肉身——果然非常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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