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罗伦斯摊开地图。赫萝对他接下来要说似乎很有兴趣。
「正好到岔路口。记得这附近有个旅舍……啊,果然找到。来纽希拉客人中途会在这里停留,所以他们也许攒些纸和墨水。」
温泉乡纽希拉贵客,除过贵族和王室之外,还有大圣堂大主教,或是拥有广大领地大修道院院长。他们工作就是和文字打交道,因此旅舍为他们提前将书写工具准备齐全,这也不奇怪。
「那咱们就去看看呗。要是顺带还能吃到暖和炖菜,就真是万万岁。」
「你说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
「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
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
「顺带还有肉吃,真是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
「羊皮纸做法,可不知道啊。」
自己还要仰赖那条大尾巴温暖。
就像旅途不可能只有愉快经历样,花费金钱也总是在所难免。
赫萝之所以会缠着罗伦斯,是因为她从旅程开始后便直心情很好,打发闲暇时,总是握着笔杆子。
赫萝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弥补两人寿命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故事,多到读完遍就忘开头,那这些快乐回忆就会永不褪色。
这究竟是不是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可以用沉迷来描述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个世界去。
罗伦斯原以为,赫萝是因为用光纸和墨水,出于愧疚才路尽力收集食物。然而现在看她咂嘴考虑炖菜内容模样,这些行为大概单纯只是她遵从食欲结
「汝这个人真没用。」
到处随便乱花钱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晃晃模样看上去开心极,他不忍心这说。
马车载货台上,有几件装在大麻袋里货物。除过赫萝在秋天森林中努力收集来战利品外,还有个袋子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到嗡嗡声。仔细看,周围还有从袋子缝隙里逃出来家伙飞来飞去。
袋子里面,是罗伦斯被蛰好几个包之后,才采到巨大蜂巢。
「真是……既然这样,干脆绕点路好。」
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
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
「剥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样?」
赫萝真身是头巨大狼,只要她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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