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着,注意蜜蜂」
先前采蜂巢时被蜜蜂蜇伤地方,现在还留着红印。
罗伦斯涂猪油做成软膏,
空地上麦子已经被割光,看起来有些寂寥。赫萝站在那里眯着眼打量周围模样,甚至让罗伦斯感到丝悲壮。
「原来如此。以前行商时路过某些村子,也见过突然失去森林恩惠。原来是这回事。」
「唔。咱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那些村民,他们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所以心想着不管做什都没事。不过,森林可比人类天平还要精细。」
赫萝蹲下身,捡起落在地上根麦穗,像孩子样地挥着,说。
「然后,接下来去哪儿?」
「这带应该都是比佛利家族森林。这里,嗯……是人们采野麦子地方。」
大麦和燕麦在森林中也有生长,但品质不及人工栽培,因此往往被用来饲喂牲畜或是制作麦酒。
「唔。这个小山包上树不多,太阳光很好,地势也不容易积水。咱应该可以赶走野鹿和野猪,保佑这地方丰收千年。」
赫萝真身正是寄宿在麦粒中狼,她不会毫无根据地这说。
「有村民觉得,这里树就算砍掉也不会有什影响。」
森林中,然而赫萝迈步速度却不得不让他开口。
「汝是怎啦?昨晚喝太多?」
看来在山中行走,技巧似乎比体力更重要。
在这点上,赫萝脚步正如同狼般轻盈。对区区介旅店主人罗伦斯来说,想追上她实在是太难。
「你才是……咳、咳……别那冲动好不好,」
「从这里往东……嗯?」
罗伦斯读着木板上笔记,突然发出疑问声音来。
「怎啦?」
「啊,」
他把木板递给赫萝。
土地开阔之后,野麦子应该还能生长得更加茂盛。罗伦斯也这想。
「哼,真是大笨驴。」
但赫萝却像是用尾巴对这种看法表示否定样,转过身去,望着这片林间空地说道。
「他们可以试试继续砍这周围树。天气坏日子里,立马就有风会灌进来,把野麦子好容易结出来麦穗全吹倒。然后,就只有那些长得又粗又矮才能活下来,但是根本长不出穗子。过上几年,这里就只能剩下荆棘样,不管是煮还是烤都吃不成野草。」
赫萝曾在某个小村子麦田里停留过上百年,在那之前,她居住在处叫做约伊兹,比纽希拉更偏僻深山中。她目睹森林变迁时间,定长得超过罗伦斯想象。
罗伦斯不住地咳嗽。拿出皮袋喝水时,他看到赫萝红色眼睛正盯着自己。
「咱没有冲动。咱只是觉得,好好森林就这样糟蹋,实在是不应该!」
这就是冲动——但就算罗伦斯出口提醒,大概也不会有用。
他叹口气,拿出夹在腋下木板。这块木板上抹层蜡,可以用削尖木棒来写东西。
木板上详细记录他们收集到,村民们关于森林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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