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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森林的颜色(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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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没有那做,理由之是为节约。

之二,则是罗伦斯不舍得走那快。

时隔多年,终于又次和赫萝同踏上旅程,他想要慢慢地,缓缓地享受这种感觉。只不过——

「想想自己以前是怎个人赶路,真是后怕。」

罗伦斯边说,边牵引缰绳,让马儿掉头回到正确方向。赫萝则无奈似地叹口气。

「汝就光是运气好。」

尾巴日日都被精心打理,柔软而蓬松,在秋日阳光下闪着金色光芒。再加上蔷薇香油增色,就是挂在在贵族宅邸中也丝毫不会逊于其他饰物。

「对啊。毕竟,可是在旅途中遇到你。」

马车沿着河边道路慢慢下行。

森林变得稀薄,路起伏也逐渐减缓。离开人们口中世界尽头——纽希拉之后,经过数日才终于有来到凡间感觉。即便如此,有时马车仍要穿过逼近河流山峦,或是幽深森林。

季节正当秋天,地上是落叶汇成,深可达脚踝河流。脚踩下去,疏松干燥落叶发出声音令人愉悦,还带着腐殖土清香。如果说再要挑剔什,那就是落叶有时会呈现出条若有似无小径,反而覆盖住正确道路。

若是熟悉森林里倒还好,可这里假路好几次都险些骗过眼睛,甚至还真度让马车迷失方向,闯入森林深处。等发现时已经到地图上根本找不到位置。此刻再冷静回想,直教人背后阵寒战。

罗伦斯手握缰绳坐在马车驾台上。即便他曾是旅行商人,终究也比不过能在山中来去自如樵夫。

罗伦斯忽然装模作样地这样回答,引得赫萝立刻瞪圆眼睛。虽然她很快便哼笑两声,继续打理手中尾巴,耳朵却喜不自胜地扑簌起来。

赫萝精明又老辣,仿佛对人世角角落落都如指掌,却也会如此坦率地露出喜悦模样来。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缘故,自己才想要直陪在她身边。罗伦斯心想道。

「不过,早知道话,真是应该坐船走。」

从蜿蜒道路上望去,不时可以看到河流。这条河从温泉乡纽希拉路流出,船只往来频繁。若是不吝惜金钱,原本他们大可把马车也并载到船上,悠然地在半梦半醒间望着天空,只花两日左右就到达海边。

旦独自在这里迷路,恐怕要不多久,自己就会倒毙在树下,成为森林中动物们饵食,或是蘑菇苗床。

「大笨驴,不是走那边。」

但罗伦斯身旁有位可靠同行者,先前迷路时也是仰赖于她,才得知正确方向。

她有头亚麻色长发,和秋日森林看上去非常相称,又在膝盖上梳着件同样颜色毛皮。尽管看上去像是少女,可她实际身份却与此相去甚远。她头上顶着野兽耳朵,手中毛皮则是她自己尾巴。

坐在罗伦斯身旁赫萝,真身是高龄恐怕已有数百岁,寄宿于麦粒中狼之化身,同时也是罗伦斯至爱人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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