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粮食吧。在雪地里旅行,那种东西是从不嫌少。就算找得到山屋避风雪,屋里也不会摆饭给人吃。只要不磨成粉,麦谷可以存放好几年呢。」
「嗯?好吧,咱对人世本来就没汝懂。至于其他值得注
为给支付卢米欧尼金币客人应有款待,今天特地烤白嫩嫩小麦面包。又软又甜,再多都吃得下。
而赫萝居然掰开小麦面包,将炖豆和培根塞进去。「好吃东西加上好吃东西就会更好吃」这般发自贪欲想法,让罗伦斯联想到猫那类少根筋动物。赫萝满面喜色地张开嘴,往塞得圆鼓鼓小麦面包咬下去。
「啊咕、唔咕……嗯咕。没错,因为——」
罗伦斯捻下沾在赫萝脸上豆皮后催她继续说。
「因为啊,他全身满满都是类似香草味道,而且穿在身上东西还有金属味,也许是镰刀之类呗。」
到处换旅馆客人,罗伦斯当然早已有所耳闻。
想不到是,当罗伦斯被他不容拒绝压迫感震慑而点头后,他二话不说就直接在柜台上拍枚金币。在这里,枚金币有可供家四口省吃俭用过上个月价值。以他短短地说「两周」住宿费而言,出手实在阔绰。
但只住两周却支付枚卢米欧尼金币,当然需要提供额外服务。罗伦斯曾问他是否需要安排乐师或舞者,却被他立刻摇头回绝,只求件事——「在早上准备午餐餐盒」而已。
他确是个怪异客人,但态度从容得不像是在哪里犯重案逃来这里避风头罪犯,也没有因为太神经质才对每间旅馆都不满意感觉。说起来,他似乎对温泉或房间优劣压根儿没兴趣。
而这位神秘客前间住,是村中服务最细心旅馆。
「出门在外,总会随身携带药草和短剑。不是那样吗?」
「那是咱闻习惯草药,所以认得出。哎呀,说到这闻习惯嘛,是在哪里闻习惯呢……」
赫萝追寻记忆般闭上眼,嘴仍准确地啃着面包。樱桃小嘴大口大口咬下模样,在某些人眼里或许很粗俗,但罗伦斯却觉得那隐约有种卖力生活感觉,非常喜欢。
「再来嘛,嗯。不知道为什,他身上带着麦谷。」
赫萝是寄宿于麦子中精灵,从前能潜入罗伦斯马车货台,也是因为车上有麦子缘故。
老板有个和缪里同年儿子,两个人从小玩到大。那个名叫卡姆少年,甚至在前几天向罗伦斯表明他想对缪里求婚。他是个正直孩子,让人也想要个这样儿子。他父亲赛勒斯虽然长相不太平易近人,不过实际交谈后发现不是个坏人。神秘客入住后,他也来到罗伦斯旅馆分享对这神秘客所知与心得。
因此,每当神秘客换旅馆就会随之传给下间旅馆老板资讯,最后也平安抵达罗伦斯那。别说罗伦斯,贤狼赫萝也全知道。
「他说不定是采药师。」
「采药师?」
赫萝对反问罗伦斯点点头,视线落在现烤面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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