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糖中带刀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疯狂,想尝尝这酸爽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场,重来次也不后悔人生,才是最完美人生呀。
他就放首《starsky》,特别激昂首纯音乐,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清晨奔跑场景,他穿越几世重复这刻奔跑,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爱,他如果能拍出来,他肯定拍很带感,奔跑,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经典桥段,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刮着大风。
他在激昂音乐里摇头晃脑,头发晃乱乎乎,以至于外头有人进来他都没察觉。
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般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套路,读者看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爱情,终将还是悲剧循环上演,执念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今天是周末,赵近东大早出去见朋友,见完就回来,家里静悄悄,他问王妈:“都不在家?”
“太太去周家,小琛在楼上写呢。”
周末居然还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赵近东很是意外。
其实不止他意外,王妈和陈嫂也都觉得最近宋琛变不少,好像是从搬回来以后,性子就比以前收敛多。赵太太说这是尝到甜头缘故。
“他跟老二如今关系比以前好多,跟他说过几次,他估计是听进去。”其实她们都挺喜欢如今宋琛,以前宋琛大概全世界也就赵家几个男人喜欢,她们都有些受不,太能闹腾,脾气也差。
他从刚开始落笔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读这篇时候,是完全不样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余诺,是怀着种怎样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次次装死,最后真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那部分,他写失智骆闻声忽然清醒,叫声“诺诺”时候,那句“余诺知道,就是这天”,简直虐到他写出来就泪崩啦。
知道这开头美好,结果对于你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糖,重来次,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骆闻声时候,心里是什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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