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然天真地点头:“好啊。”
十分钟后林飞然才明白过来,原来所谓写毛笔字指是顾凯风用毛笔蘸水在自己身上写字。
“够……”林飞然被按在桌子上,胸前水亮片,抬手遮着眼睛不好意思看人。
蘸饱水软毛在他身上肆意游走着,那酥痒透过皮肤路痒进骨子里,痒得他发慌,顾凯风却还坏心眼地问:“这是什字?”
“不知道……”林飞然都快被弄哭,只手慌乱地在桌面上抓两把,抓到张纸,便难耐地将那纸抓成团,“你停……停下!”
书桌上备套练习硬笔书法用具,包括钢笔,墨水,字帖,练字本……除此之外,还有套摆着主要为好看毛笔字用具。
这些都是林飞然自己准备,上大学之后时间自由很多,林飞然打算沉下心好好把字练练。
某个周六下午,林飞然在书房里挥毫泼墨,昨天折腾人折腾到凌晨顾凯风惬意地补个午觉,只穿着条大裤衩,睡眼惺忪,晃晃悠悠地走进书房,给林飞然个熊抱。
“宝贝儿练字呢,写得不错,有进步。”顾凯风昧着良心夸赞道。
其实练字这种事情短期是很难见成效,不过给点信心总不是坏事。
结束就能和顾凯风尽情腻歪,那点舍不得就很快烟消云散。
回学校之后两人没过上几天集体生活,顾凯风就猴急地跑去看房子,而且当天就租下套。
“们是不是在学校多住段时间会比较好?”林飞然犹豫道,“和同学多熟悉熟悉。”
顾凯风脸黑:“不好。”
林飞然:“……”
“猜不出来就不停。”顾凯风心二用,去涮笔筒里给毛
“也觉得比以前好看。”林飞然心安理得接受夸赞,在纸上认真地写下顾凯风三个大字,小尾巴竖得老高,得意道,“你看!”
顾凯风心尖颤。
林飞然写“顾凯风”这三个字画风明显和其它字不样,间架结构恰到好处,和字帖几乎没有出入,显然是着重练习过这三个字。
“这三个字写得最好,因为练得最多。”林飞然扭头望向顾凯风,可能是因为对着光,那精致面容显得格外白皙明快,他坦诚中略带丝羞怯笑容好像在发着光。
顾凯风心头腾地蹿起簇邪火,清清嗓子,似是有所企图地问:“老公陪你写会儿毛笔字?”
顾凯风面色阴沉地磨牙:“想到你现在居然和别男生住间寝室,就连觉都睡不好。”
林飞然扶额:“他们都是直,你不用吃他们醋。”
顾凯风好笑:“你开始不也以为是直吗?”
林飞然竟是无言以对!
顾凯风租房子在学校对面居民区,走路五分钟远地方就有大型超市,上课和生活都很方便。考虑到不出意外话可能会在这里住上四年,经房东允许后顾凯风雇人好好把房子收拾下,把其中间卧室搬空,又往里面放个大书桌和书架作为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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