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不。
所以轮到顾晏说话,即便是布鲁尔·曼森,都忍不住竖起耳朵。
顾晏点点头站起身,平静地说:
“冒昧提醒句,联盟最高刑法典规定,只要证据出现瑕疵,就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被告人有罪,同样也不能完全排除被告人被冤枉可能,这是辩护律师存在意义。希望诸位把开庭前切先入为主判断全部清空,重新认识这个案子。因为只有让真正犯罪者认罪伏诛,才是还三百二十七位受害人个公道。”
法庭上只讲事实,不讲交情。
更何况虽然同属南十字律所,但每位出庭大律师跟律所都只是合作关系,本身是相互独立。顾晏和迪恩本来也没交情。
当个案子有不止位被告人时候,不可避免会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不只是被告人本身,也包括辩护律师。
有律师就是靠不断强调其他被告人恶性,来弱化自己当事人罪责,这也是种手法,有些律师很喜欢用。
想再张口。
庭上,号被告人弗雷德·贾端坐在玻璃笼罩席位上,区别于之前报道中形象,此时他非常安分守己,低着头显出副悲伤忏悔模样。
哪怕是这样角度,也能看到他掉到嘴边黑眼圈,看上去憔悴而疲惫。
他辩护律师迪恩正在做开场陈述,实质性辩驳没有多提,毕竟这些也不适合开场就扔出来。
迪恩简单扼要地阐明,费雷德·贾绝不是这个案子主犯。
不过顾晏不喜欢。
迪恩发言完毕,法官又冲顾晏方向点点头,“顾律师,可以开始你陈述。”
听到这句话,听审席上曼森兄弟下意识前倾身体。
倒不是他们有多紧张担心,而是在他们印象里,顾晏这人跟那位法学院院长有着脉相承毛病,就是开场陈述永远不按常理来。
你就说说你当事人,说说案子,说说你辩论点不好吗?
“他作为医疗行业从业者,像很多同行样,始终保持着对生命敬畏心。当事人之前也许说过些不那讨人喜欢言论,而那些言论又被部分媒体二次加工渲染,报道出去,引起诸多争议和指责。但恳请诸位换个角度想想,那其实是出于本能自辩驳。相信任何人都能理解,当个人被无端扣上不属于他罪名时,总会有口不择言时候,这反而能侧面说明他冤屈不是?”
“……任何位有同理心人,都会为本案受害者感到悲伤难过。”迪恩指着号被告席说,“当事人也样,相信诸位心明眼亮,看得非常清楚。”
这话还有潜台词,就是:你们看,相比于当事人,另位被告人贺拉斯·季就是典型毫无同理心,他连悲伤和忏悔都没有。
很显然,这句潜台词被大多数人接收。听审席上很多人先看向号被告席,接着又看向二号被告席,然后露出嫌恶表情。
同时,这种排斥情绪又会被带到辩护律师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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