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前片呼声,指挥前线防御军官再次被李信举击杀,宋军这边士兵们无不是士气大振,纷纷向前冲去。
“第几个?”李信恢复到早前步速,慢悠悠地问着。
“回都监,是第七个!”亲兵很是兴奋,拼命提高嗓门地回复着,让李信功绩传遍全军。
“才七个啊……”李信难以接受地摇摇头。神枪出阵后就已经解决七个交趾军官,连同他们身边亲兵都起,但他还是不满足。
对血饥渴燃烧在他胸膛中,只嗅着战场上浓重血腥味,就让李信下兴奋起来,再杀十个八个才足够!
李信慢慢地走在山道上。身前身后,都是他麾下士卒。
渐渐向下坡度让他走得很轻松,身上甲胄仿佛没有重量。低头看着脚下,小心地走在泥地中。
前面士兵突然停止移动,李信停下脚步,抬起头望着前方。
最前沿战斗再次激烈起来,厮杀声回荡在山间。刚刚被打散交趾兵,重新组织又起道防线,奋力阻挡住宋军继续前冲势头。
名身着皮甲交趾军官就在那道防线之后,挥舞着头上长刀,大声地在吼着什。在他指挥下,越来越多交趾兵恢复起些许勇气,再次投入战线中。
亲自上阵厮杀基本上都是低层军官们任务,到指挥使之后,就要开始指挥全军。而坐上都监位置,基本上就不会还有厮杀在第线机会。李信如今还能亲自上阵,斩将夺旗,还得多亏这次身边只有区区数百人缘故。
得多谢自己有个好表弟,李信想着。看着前阵,他下令道:“廖四,带着你人把程宗尧替下来。”
“末将领命!”
从阵后冲上来队生力军,绕过李信身边群标枪手,直抵最前线。
李信瞅着他,冷哼声,向身侧摊开右手,柄投枪就递到他掌心。
右手掂掂,使他熟悉重量。深呼吸,雨后林间带着血腥味道清新空气,让他精神为之振。左脚用力踏前,在跺出深深脚印。随着声,bao喝,他右臂奋力挥,道流光便从手中飚出。脱手而出标枪划破空气,直奔敌阵而去。
那名军官似乎是吸取几名前任经验教训,在第时间躲闪开来,让他身后名亲兵代他承受李信灌注全身气力猛力击,胸部洞穿倒在地上。
不过交趾官好运也就到此为止。在没有弓弩情况下,宋军战斗力少至少五成。也许交趾人就是因为抱着这样想法,才敢于直压到昆仑关下。但宋军现在手上弓弩虽然已经难以施用,不过他们还有投枪。
就在李信将标枪投出之后,紧跟在他身边队标枪手瞄准同样方向,掷出他们手上投枪。划着近乎模样抛物线,二十几支标枪从天而降,军官在他身边亲兵保护下正要向后撤退,可迟步他们,如同被收割麦子样被放倒,浑身上下都是被沉重掷矛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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