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周修瑾在大赛上碾压众人,坐实守护战士这个位置,每天勤勤恳恳给姬清做饭,争取让姬清天天喜欢他。
这天是中饭时间。在部落里,只有祭司有资格日三餐,其他人天只能两顿,姬清吃着周修瑾做烤肉,他吃相很好看,哪怕是舔指尖动作也透出股仙气飘飘,看得周修瑾目不转睛。
姬清以为是周修瑾饿,于是将那块烤肉递到周修瑾嘴边,很是不舍地嘟囔着:“吃吧。”
修长十指透着油光,因为过于白腻肤色,于是那种光好似白瓷上釉彩,周修瑾没忍住,不光吃烤肉,还吃美味可口祭司大人。
于是众人才发现,原来可恶
祭司大人都夸周修瑾好,大家也不能再上赶着让祭司大人心烦,于是大家都安静如鸡。
“过些日子,周修瑾会去参加部落里大赛,若他输,自然会换人。”
姬清说完后把周修瑾领到屋内。姬清坐在铺着兽皮椅子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周修瑾。
周修瑾穿着性感狂野兽甲,肌肉曲线遮也遮不住,他皮肤是苍白,宛如大理石雕像样禁欲而苍白身体,却偏偏披着粗砺兽皮,两种截然不同风格交织出种别样诱惑力。
“你给自己人设是什?”姬清有些憋不住,他悄咪咪地问道:“人设是高岭之花,你难道是落魄战士吗?”
是不入流,或者是人品有问题战士,他们被部落驱逐,不得已才流浪在外。
众人嫉妒得眼睛都红,开始大家以为周修瑾只是踩狗屎运,后来发现他厨艺很好,任何食材经过周修瑾加工,都会变得无比美味。
他们祭司大人天天吃周修瑾做食物,脸上似乎长些肉。
会做饭还做好吃,用吃得赢得祭司大人另眼相看,这是大家给周修瑾贴上标签。所以总会有些人表示不服,吵着嚷着要把周修瑾从这个位置上扯下来。
年轻力壮毛头小子们先是效仿周修瑾摘蜂蜜,被马蜂蛰满头包后再窝蜂像周修瑾挑战。
“是见姬清误终生流浪战士,为追随高不可攀祭司大人主动脱离部落,路尾随至今。”周修瑾坦诚道。
“哇……好痴汉啊你。”姬清揪着周修瑾耳朵斥责道:“你就是仗着喜欢你。”
周修瑾诚恳道:“是,就是仗着祭司大人宠爱为所欲为。”他黑眸直直地看着姬清,眼里有着刻骨温柔,“祭司大人还喜欢吗?”
姬清抱着蜂蜜舔口,“有好吃就喜欢,没有好吃就不喜欢啦。”
周修瑾无声地笑,“那大人定会天天喜欢。”
姬清在后面笑而不语,摆明看热闹,当周修瑾射下大雕后,他轻声喊句好。
原本还在骚动人群因为姬清这声不大不小“好”安静下来。
四周静到只有众人粗重呼吸声。
姬清走到周修瑾身边,夸句“好箭术”。
周修瑾单膝跪地,顺从地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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