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于是秦玦个没控制住,心里连沈烨味儿也吃:前两天还跟说什继承人不继承人,你现在不如干脆给他发个红包当压岁钱好,沈叔叔。
厉白竹倒是不怕生,声音朗朗地回答沈烨:“20,上学比别人晚年,没读大学,现在在做学徒,所以放假就过来找兄弟玩,夜神。”
说着,他还道:“有回晚自习跟戚霁偷看夜神你比赛,还被班主任抓到过呢,没想到戚霁现在都能跟夜神做队友,要不夜神会儿给签个名,带回去送给同事?”
这口,明显舔得沈烨很舒服,但崔雪致声音却悠悠响起:“晚自习都不上啊,是看哪场比赛,有这精彩?”
阳光下,秦玦恍然感觉那个厉白竹愣半秒,但很快,对方声音依然甚是好听:“就是当初夜神SOLO赢大魔王Demon那场啊。”
秦玦也说不清为什,自己心里感觉是酸酸胀胀。
他就像只满口獠牙野兽,脸上长着不少厮杀留下疤痕,原本威风凛凛、人见人惧,但有天,却有只还处在天真年纪小兔子因为不谙世事,便误把他锋利爪子当窝,竟主动走过来蜷在他温软皮毛间睡觉,还舒服得直打呼——殊不知这只爪子只要轻轻刮,就能要它这样只兔子命。
只不过当秦玦抬起爪子,小兔子清亮无辜眼睛却让他心中颤,终是摸摸它垂下来两片柔软大耳朵,没做什。
……算,他可是冷酷强大丛林之王,这样小型食草动物幼崽还不够他塞牙,杀也有损他威严。
所以从此,他便允许小兔子睡在自己皮毛上,偶尔,他还会拿爪子上软乎乎肉垫小心翼翼地揉揉兔子头。听它发出乖巧呜咽声,他只觉心里温暖又满足。
这场“神魔大战”确是沈烨最出名经典胜局之,但秦玦却皱眉:那都他妈四年前比赛,厉白竹和戚霁还没做同学呢,靠脑电波起看?
可是戚霁没拆穿就算,哪怕聪明如崔雪致,都像没发现似,只是点点头继续打自己排位,任由戚霁带着厉白竹参观战队基地去。
两人出门前,秦玦隐约又听到那复杂难辨南方话,所以不禁把键盘拍得更响,跳伞位置也选在机场,心只想刚
然而现在——居然有人闯进他地盘,说着它听不懂兔子语,似乎还想带走他小兔子。
这种事,哪怕是为自身威严着想,他也是绝对不允许。
他不杀兔子,不代表兔子可以随随便便属于他人,别说带走,别人哪怕是想闻个味儿,都不可以。
否则……否则他以后还怎在丛林里混?
所以停下游戏后,秦玦就充满戒备地盯住眼前厉白竹,嘴里寒暄也十分克制。但另边沈烨却总是副父爱泛滥样子,竟然主动放弃吞云吐雾修仙行为,破天荒地为这个“小孩儿”掐烟,问:“小朋友,你多大?上大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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