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第次见萧笙时候,其实是并不讨厌他。小时候萧笙精致得像个瓷娃娃,笑起来特别好看,男孩女孩都喜欢他。而金莱因为头红得过分红发有点不受其他小朋友喜欢,又加上家里宠溺,所以才养成个谁看不顺眼,更看不顺眼谁性格。
萧笙小时候性格就软绵绵,爱笑,并不容易哭。金莱见他不怕自己,还挺高兴地和他玩周。
然后有天,他姨娘来家里做客,就是雷格母亲,和他母亲对话时提到萧笙。小孩子嘛,听到大人谈及自己认识人,就难免感兴趣些,缠着姨娘问东问西。
第二周再见萧笙,金莱仗着比萧笙高丢丢,开始欺负他。
阳光透过层层密叶洒在金莱身上,他伸手用手背懒洋洋地遮住眼睛,唇边露出抹嗤笑。那是他习惯性嘲讽笑容,没人觉得奇怪。
萧笙给水果有些形状并不美观,看就知道是属于自由生长,但它咬进嘴里时汁水丰富、果肉饱满,点也不比农业星那些由专人培育出来差。
金莱刚开始吃时候,真是觉得这辈子都没吃过这好吃水果。他虽然饿极,倒也没像上季那男生样饿到去刨蚯蚓地步,而且自小嚣张惯大少爷,也还是有最后丝包袱存在。即便是再饿,他吃东西也不可能像个八辈子没吃过乞丐似狼吞虎咽啊。
就算闻到萧笙做兔肉,忍不住吞口水,但其实真没几个人能真抵抗这诱惑力——除非是个没嗅觉。况且他还听到身边人做同样事,虽然没他响,不过也不算丢最后丝包袱。
然而可怜金大少,想努力维持这最后丢丢形象,仍然还是被破个干净——他竟然被瞪眼就像个弱逼样瑟瑟发抖!抖得还停不下来!
他不要面子嘛!以后回去还怎见人!
傻吧唧,被利用这多年。
有些时候,对什人什事坚信不疑,即便觉得有什地方不对劲,也会下意识觉得是自己记错看错。然而等到某天终于和事实产生矛盾生出丁点怀疑后,再去看,便处处是漏洞,处处是谎言。
金莱之所以是他表哥脑残粉,除自己表哥是真非常优秀外,还有个原因,雷格曾救过他命。自那以后,他喜表哥所喜,厌表哥所恶,谁只要说他表哥句不是,他就十句怼回去。
而最令人窒息是,他竟然还要闻着这诱人香气,眼睁睁看着萧笙全喂进黑龙嘴巴里,自己却只能边抖边继续吃水果。
呵呵,什?荤菜?他都已经给兔子取名字,能让吉吉儿那女人学萧笙样残忍地杀吗?最重要,他们还没有调味料!
全队除萧笙谁还带调味料吗?当然没有!现在敢去要问萧笙要点吗?当然不敢!
所以还能说什,认命吧。是你自个吃饱没事干非要跟来见证人家爱情真不真实。
金莱吃饱躺在草地上动不动,放空自与放飞自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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